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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据不采信 巧辩依据得支持

导读: “在怒江美丽公路建设中,当地有关部门在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和未与当事人达成任何赔偿协议,未支付一分钱的赔偿费用的情况下,将我800余平米国家补偿建

  “在怒江美丽公路建设中,当地有关部门在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和未与当事人达成任何赔偿协议,未支付一分钱的赔偿费用的情况下,将我800余平米国家补偿建设和我自己筹钱建设的异地搬迁房屋以及我经营房屋强制拆除,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云南省福贡县鹿马登乡麻甲底村村民和顺兰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恳请上级领导为百姓主持公道,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因自建门面、住房被鹿马登乡违规强行拆除一案,县法院是按照合法征用、双方达成拆迁协议后,获得安置补偿、过渡费用等后的补偿价格计赔的,不是该房屋建造的直接经济损失,更不是违规强拆应当承担的赔偿后果。因此,现就该房屋建造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作如下呈诉,望上诉法院判令被告按房屋建造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当地商品房、门面价格进行赔偿。
       
  
       其一,原告在开始修建该房屋时,是计划建设5层以上的房屋来开展门市经营活动及居住的综合用房。在打房屋基础时,就将基层打下去岩石一米以下深,房屋承压柱和构造柱都是使用直径为22—28 的螺纹钢材,水泥标号超标准使用,碎石是从泸水拉上来的标准公分石,价格是本地的翻倍,板筋是用直径为8的螺纹钢筋。不像其他村民建设一至二层的简单住房,柱子用直径 12—16的普通钢材,板筋是直径6的普通建造。否则,原告在修建3——4层的时候就不可能向南北西扩宽1.5米,向东扩宽 2.3 米修建。
      
 
       我的房屋基础层柱子是 90x90的构造,其他村民的是30x30或20x20的构造。因此,县法院判决按双方达成协议、群众建设一般住房的补偿价格来赔偿原告,实属建筑成本都远远不够,不是原告建造房屋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二,房屋的高度不一样,群众建设的房屋都是3米多以下的空间,我的4层房屋总高18米以上,每层有多高可想而知。
       
 
       其三,房屋装修方面。我的房屋外墙都是全部贴瓷砖的,并且是使用14x28的全瓷砖。第3层门面使用的是80x80的玉麒麟全瓷抛光砖;4层住房是吉象地板条 K11进行装修,地板条单价是280/平米;客厅地板砖是使用大理石一浮光棕80x80的纯广东瓷砖。
       
 
       同地段同时间建房,父老乡亲的房子是合法建筑,拿到了美丽公路拆迁赔偿款,而我的房子却莫名其妙的成了违章建筑!如果我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那么异地搬迁40户都是违章建筑!如果我加建的一层半楼房是违法建筑,那么请问鹿马登乡政府,你们支持我、允许我建的异地搬迁房屋在哪里,我(和顺兰)家的异地搬迁房子在哪里!
       其四,我的房子装修厨房、5个卫生间,全部都是进行吊顶的,并安装了暖灯和照明灯;3层4层的房屋墙体全部是红砖砌的,不是一般的空心砖;基础层和2层之间,南边和北边都是有台阶和石头挡墙。
       其五,原公路边我建房时,先进行打堡坎。该堡坎长30米,宽2.3米,高4.75 米加地里面的,地里面的高度不同,地里面最高的地方8、9米高都有,全部用水泥、砂浆和毛石的。
       其六,该房屋除2层里面没有装修外,其它各层都进行了精装修;4个门市全部安装了卷帘门,并开展销售日常生活用品和收购农特产品的经营活动,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亲建的,随时都有可能倒塌。住在这样的危房里,让我们一家人终日提心吊胆,心有余悸。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何谈起!
       根据以上建筑情况,本人在 2012—2013 年开始建设房屋时,就是设计建造5层以上集门面、住房一体的综合用房,基础打到扎实,超标准使用各种材料,门面、住房都进行了精装修,住房和门面的建造价格与县城的商品房和门面的价格基本一样,甚至更牢。
       需要指出的是,2012—2013年修建房屋合法。那时候的政策,我们这里大家都随意想在哪里建房就在哪里建房,没有政策限制;2017年3月—2017年8月修建房屋合法。因为那是异地搬迁,总共40户,那是鹿马登乡里统一要求建盖的房子。
        
 
       而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我的房子被鹿马登乡里通过强拆、偷拆的方式,断断续续用三年的时间全部拆除,800余平方米的4层楼房才赔偿我50多万元;我的6.46亩地也被偷挖毁坏。将心比心,我实在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特别是2018年5月28日这一天,我撕心裂肺无比的伤痛和无奈。因为我左手右手都被限制自由,好像我是农家养的牛羊,似想把我彻底宰杀的样子……强拆、偷拆我房,偷挖我地的三年里,我无数次找有关部门。乡里说要我去找指挥部,指挥部说要我去找县里,县里说要我去找交通局,到交通局又要我去找鹿马登乡里。
       如此来回推脱,跑去跑来很多次,也没有人出来真正的管我房子被强拆的事情。无奈之下,选择走了法律程序,可我请的律师却遭到了他们的警告与恐吓!对我的律师说:“不要管行政案子!管也可以秋后算账”!这样,我在当地根本找不到敢代理我案子的律师。我怎么痛哭流涕、全力以赴想站到公平公正的位置上,可它(公平公正)却是离我那么的遥远。
       断断续续强拆、偷拆、偷挖三年,对我人格、尊严、精神有着无法估量的伤害,让我受尽了耻辱、委屈、无奈。我盖房借钱,走法律程序借钱,还有两个未长大的孩子在读书。我肩膀上承压着千万斤重的担子。我拼了命的挺住,也渴望着千万斤重的担子被有人帮忙早日卸掉。
       以上陈述完全属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发布平台无关。请求上诉法院按照福贡县商品房、门市价格赔偿原告,同时还请求赔偿已精装修的装修费用。如该房屋不能按此赔偿原告的直接经济损失,请求被告恢复房屋原状即可。土地等其它违法损害的合法财产,同样请求按福贡县现行价格进行赔偿,否则要求恢复原状。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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