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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诉称其口粮地被“以租代征”后未得到合理补偿

导读: 土地征收关系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

  土地征收关系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好征地安置补偿各项政策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近日,江苏省邳州市运河街道张楼村小埝组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其口粮地被“以租代征”却未得到合理补偿的问题。

        
 
       在一份题为《谁来保护我们的饭碗田?》的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经过:2006 年4月,当时市、镇为招商办企业,动员村民租用了公路边一块 37 亩正在种植的水稻良田办厂(现南京路东边,张楼卫生院南侧),并签定了《邳州市运河镇张楼村小埝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附合同书复件)。后来,所建厂房为了便于取方使用,有 6、7 亩地圈在院外,实际院内只有30 亩左右,余下 6、7 亩被张楼村私下高价卖掉。
       这样,打入每户的租金是37亩,6、7亩被租卖两次。镇村多付6、7亩租金土地合同签订租期2006年4月至2021年4月,计15年,每年支付农户土地流转金每亩800元。2021年4月到期后,村里又和村民签订租地合同,经营权租金订为每亩 1500元。近期,村民却发现该地块被某公司用于商业开发。经了解并证实,此地块已于2011年9月23日被当地报经省里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苏政地(2011)382号”,并于2012年2月1日经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邳土出(2012)02号”。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村民完全不知情。
       在征用手续完成后,村、镇一是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征村民支付基本农田征用安置补偿金,而是采取“以租代征”的手段糊弄我们土地承包人;二是没有划拨亩数对等农田给我们种植经营;三是没有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示或说明补偿金发放和使用情况。
       无奈之下,失去土地的村民自发前往施工现场交涉,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以后村民因承包经营土地被征去会收入减少,生活质量下降。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尽快公布事实真相,有效解决失地村民的合法诉求。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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