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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治理荒山倾注全力,拓荒者讨公道数年无果

导读: “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却要拖延数年之久,让我这位为治理家乡的荒山倾注了几乎所有家当植树造林的人感到欲哭无泪,身心俱疲。”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的王先生致函有关部

  “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却要拖延数年之久,让我这位为治理家乡的荒山倾注了几乎所有家当植树造林的人感到欲哭无泪,身心俱疲。”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的王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还原事情本来面目,还拓荒者一个公道。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乃林镇昌盛远村14组村民王某武,现居住在内蒙古包头市。2002年我在家乡承包昌盛远村大东山,当时大东山满山石头,荒山拍卖价格为每亩64.22元。我承包后为治理荒山,总共投资20余万元,雇佣60多个工人(当时雇佣工人每天工作10—11小时,工资9元钱),干了一年,栽下果树、杏树等各种树种。通过这些年的绿化治理,荒山才有了绿色生态模样,至今已经19年。
       2007年重新核实小班面积,核实后为205亩,补偿金额615元(3元/亩),2008年—2012年与2007年一致。开始发放补偿资金,2013年补偿资金分2次发放,分别为1332.5元(6.5元/亩)、1025元(2013年提高部分按5元/亩发放),2014年—2018年发放资金为2101.25元(10.25元/亩)。2018年公益林重新区划落界,该地块调整为商品林。2019年不再享受国家公益林补贴资金。
      
 
       我承包的荒山地界一直清楚,不曾有争议。2018年8月份修建高铁,一座输电铁塔在我承包的林地上建立。我当时在包头做生意,未在家,乃林镇高铁办负责人刘某,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当时我们村的韩某伟(在镇司法所某领导手下办事人员)告诉我说:“高铁站要在你的林地上建立两个输电铁塔,看能抽出时间回来一趟吗?”我问在什么地方建,他说“在你林地的道边上建”。我问每个铁塔给多少钱,他说每座铁塔大致5000多元。我说:“去林地的道路特别窄,以后需要扩建,塔建到那里,阻碍交通,就是给我100万元一个塔也不能在这个地方建。是不是非得在我的林地建,在别的地建不合适?”他说:“必须在你林地建,别的地方建不成,不合乎要求。”我说:“那你就告诉他们在离刘某松林地20米—30米处我的林地内建,既不影响道路也不影响以后规划地方建设。在这处建那是国家项目,给多少算多少。”
       但是,我不知道是韩某伟把我的意思听错了,还是他有意、还是个别领导有意说王某武不让征占地,想占地每个塔要一百万元。这是什么意思?我实在不明白!最后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在离刘某松林地几十米远的地方我的林地建了一个铁塔。韩某伟给我打电话说:“二叔(王某武),他们已经在你的林地上建塔了,通知你了吗?”我说:“我不知道,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我的侄子王某军也给我打来电话,说:“二叔(王某武),高铁站已经在你林地建了一个铁塔,有人通知你吗?”我说:“就是韩某伟说已经在我林地上建一个铁塔,其他没有任何人告诉我。”
       2018年8月7日,我侄子王某军告诉我,有人在我林地建输电铁塔呢。8月8日,我从包头回到老家,找镇林业站站长贾某生,让他把我林地的资料拿出来,他说没有。我让他给我办林权证,他说办不了。我说我的林地是国家公益林,是经过昌盛远村测量,经过林业站工作人员李某峰用GPS测量过两次都是205亩,2007年经过核实后面积为205亩。当时我们林户要求给办林权证,办林权证的费用也已经交到你手,为什么不给办?2007年以后,李某峰两次用GPS测得地界结果是刘某和我的地界两个人都签字,李某峰为见证人。把我们签字的证据拿出来,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贾站长告诉我们说没有了。我说:“该给我们办林权证,你不给办,林业站的工作人员李某峰两次用GPS测量的证据也没有了。你是林业站站长,给我们林户精神造成多大的伤害,物质造成多大的损失,你知道后果吗?”他无语。
       205亩地已准确核实多年,报到林业局,每年发放公益款都打到我邮政储蓄账号里,我说能没有资料吗。没有资料是怎么报到林业局的,林业局又怎么能往我银行账户里打钱。贾站长说就是没有,林权证也办不了。当时,我到昌盛远村找到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李某才要出当时荒山拍卖合同,他说没有。被迫我跪下申诉,当时荒山拍卖是都有合同,一式三份,公证处一份,村委会一份,我本人一份。为什么现在没有合同?我治理荒山经过千辛万苦,花了不少钱,你却把合同给丢了。最后,李某才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找到了合同。这事当时没把我气死,声音沙哑说不出话来三个多月,经中药调理三个多月才见轻。
       2018年8月中旬,我不让在东盟电力公司承包的属下施工单位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负责人周某际)、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两个公司在我林地建输电铁塔。我说建塔可以,你必须拿出林业站、乃林镇、昌盛远村的相关文件和合同。你们说不是我的地,是别人的地,要拿出相关合同。我说我把我的合同拿出来让他们看,刘某松林地在前方,离建塔地30多米,这不是刘某松林地,我和刘某以松林地边为界。他们说没有,我说没有相关文件别在我林地建塔。
       当时已经完工一座输电铁塔,我说另一座立刻停止建设。后来我找到乃林镇的高镇长,她说你让他们先建着,别耽误工期,我在20天内给你解决是谁的地界问题。我又找到高铁办刘某,刘某说“政府已答应你,尽快解决,肯定能给你满意答复”。然后,我又去昌盛远村找到时任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李某才,他说“你让他们先建着,保证在20天内给你满意答复”。
       这样,两座输电铁塔在我的林地建成完工。完工之后找到他们,他们到山上相关资料也不拿,根本没有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刘某说是他们的松林地,但不拿合同。刘某当年承包本身就是松林地,我包的是荒山,那松林地的边界离这两座铁塔非常远,根本就着不到边。我把我的合同拿出来,指出铁塔的位置。明明在我的林地里,与刘某没有半点关系,每次上山他们都以地界不清为理由,吵嚷一顿,而不真实的测量地的边界,即使有争议再另做解决。就这样多次上山,无功而返,下山了事。
      
 
       无奈之下,我把两个输电铁塔告上法庭。2019年4月4日开庭,但两个输电铁塔公司,没有派任何人来。最后法院下传票,下次开庭再不来,就当缺席处理。原在平庄法庭现已移至锦山法庭,说随时开庭,但现在还是没有开庭。其中李某才涉案被抓之后,担任昌盛远村临时支书的杨某军说这地界不清,把我的案子推给镇司法所。最后,司法所把案子又推到公证处。
       2002年11月20日,荒山拍卖合同面积是133.8亩。当时满山石头,拍卖时起价5元/亩,最后经过竞拍,达到64.22元/亩。当时书记高某非常高兴,我花了将近9000元,竞拍时高某说“这是荒地,主要是让你们治理的”。高某没有上山,一切事物都交给治保主任杜某全权处理,我问高某“石窝子到山咀子地非常陡的那块荒地怎么处理”,他说“让杜主任处理,那得花钱治理呢,不是白给你的,治理好的就属于你的。这块地没有争议。我就不上山了,好地每亩竞拍才5元/亩,那些就给你,你就治理去吧”。
       这样经过治理到2007年,重新核实林地的小班面积205亩。如上所说的陡峭荒地是71.2亩,所以在2007年核实后我和林户们要求办林权证,办林权证的钱已交,现在贾站长及有关领导拿后补的71.2亩林地合同说事。他说“为什么2007年不办补充合同,到2017年你才办?”我说,2007年我们让你办林权证,如果你办林权证我能不把补充合同办好吗?林地已经经过测量确实是205亩地,这是事实。当时你要求我办理,我能不办理吗?这正反应你懒政呆政、不作为,导致我精神经济上的各种损失。2007年后,我去包头做生意,2017年我从包头回来到林业站、村里找相关领导问我补充合同的事 ,他们说“没办”,当时先找昌盛远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才,后找证明人是杜某(原治保主任,现任村支书),给我办了荒山拍卖补充合同,这个合同是原合同的一个补充。这71.2亩,我已经在喀喇沁旗公证处大厅咨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这是原合同的补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需再做公证。
       由于贾站长不给办林权证,林业站李某峰用GPS实地测量205亩地,两次测量结果拿不出来,高某作为镇领导,答应20天给我解决输电铁塔占地问题,给我满意答复,却已拖4年之久,其中在老家住宾馆一年半。我几乎一个星期去一次乃林镇,上山几次都是无功而返;司法所梁某军说6人用绳子测量133.8亩地,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昌盛远村原支书高某说刘某林地的松树苗他知道,这是天大的谎言。刘某承包的就是松林地,哪里来的松树苗;他们与刘某签的是荒山补偿合同,这是有问题。我与刘某那地都是林地,哪里来的荒地;林业局也已经有界线,为什么不按林业局的界线去测量;高铁办刘某,也答应和政府一道,20天内给我解决输电塔的占地问题。明知道输电铁塔占的这块地是我的林地,却和刘某签了合同,把铁塔的占地款项,交给了刘某。这种行为是用欺骗的手段强占我林地,把建塔费用却给别人,这正是乱作为的表现。现任许书记上山不是给我解决问题,却拿133.8亩说事,而不去测量205亩界线,把我205亩林地整成钓渔岛问题,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而作为司法人员,梁某军见证过我王某武整个经过(拍卖山、治理荒山),而且是荒山拍卖合同的公证人,你又是司法人,上山几次你也跟着一起去过,为什么这点很简单的事,拖我4年的时间?地界不是不清晰,按着205亩地,李某峰用GPS测量两次的路线一走,不就能出来了吗?另一方面,把李某峰用GPS测两次的结果,刘某和我地界签字的证明拿出来,不就非常清晰了吗?为什么还要推到公证处?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我林地地界不清晰,财产得不到保障。我林地北面挨着韩某才的耕地,这么多年来,他一点一点的把我的林地推了,变成自己的耕地。现在已经无边界可查。
       近年来,我多次向各相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合理解决。此事已经拖我3年之久,上边领导说的很好,但下边的个别官员不作为。第二次旗领导接见我时,我提出了我的诉求:一是以李某峰两次用GPS测量出的结果为依据,如实测出205亩林地。林地测出之后,速办不动产证;二是两个输电铁塔确实在我205亩地里,这是不争的事实;三是韩某才趁我不在家,把我林地推了,变成他们的耕地和坟地。请如实给我追回;四是由于个别官员的不作为,输电铁塔施工单位的强占,给我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但我一年半的工资、奖金、旅店费用、航拍费等52万元给予我报销。我是两个劳保店的总经理,给我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压力,导致我身心造成巨大伤痛。至此我不予追究;五是这两座输电铁塔实际给的补偿费用,如实给我。
       旗领导答应尽快给我解决,并答应我以上诉求,而且不需要仲裁。委托周某某尽快办理。但是2021年4月16日,周某某、梁某军、贾站长、霍某起我们上山量地,量出197亩地,差8亩,但韩某才把地界已经推没,只能按着现有边界测量的。这个结果出来之后,到了村里,他们拿出镇里的一份《关于王某武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现在成了刘某诉讼走法律程序。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想掩盖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需要仲裁吗?
       以上所提供的反映材料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发布平台无关。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却要拖延数年之久,让我这位为治理家乡的荒山倾注了几乎所有家当植树造林的人感到欲哭无泪,身心俱疲。在大力倡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当今,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还原事情本来面目,还拓荒者一个公道。
 
来源:中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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