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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说说房价跟工资这个又容易让你们扎心的话题。
白领最新薪酬公布
全国37个主要城市的平均薪酬为7599元
先看数据。
全国37个主要城市的平均招聘薪酬为7599元,本季度平均薪酬重新回升,环比上升幅度3%。
不同区间的薪酬占比基本保持不变。总体来看:
薪酬在4001-6000元之间的职位数量仍然是最多的,占职位总量的32.6%,
其次是薪酬在8000元以上的高薪职位,占职位总量的27.6%。
薪酬在2001-4000元之间的职位数量占18%。
相比上一季度,2000元以下及2000-4000元之间薪酬的职位占比下降,6000-8000及8000元以上薪酬的职位占比上升,导致整体的平均薪酬水平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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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以10187元的平均月薪继续保持第一
基金/证券/期货/投资业行业的平均薪酬也有所增长,以9703元的平均月薪继续排名第二位
学术科研的平均薪酬上升至9336元,跃升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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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蝉联十大高薪职业榜首,以20019元的平均月薪酬遥遥领先于其他职业,
IT管理/项目协调薪酬为14127元,位列第二。
法律/法务/合规以9252元的平均月薪跻身2017年第三季度的十大高薪职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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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能买几平米房子
基金君截取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十大城市,对比薪酬水平以及当地的房价水平,算一算当地的平均年薪能买多大的房子。
先简单统计一下十个大城市的平均年薪
简单统计一下十个大城市的房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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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经出手了住建部部长十九大答记者:房子不是用来炒的
据新华网10月22日消息,十九大新闻中心10月22日上午十点举办记者招待会,其中,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王蒙徽部长提到:
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来稳定市场。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也趋于稳定。同时我们正在进行12个大中城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支持北京、上海市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房地产长效机制目前也在抓紧研究制定。同时,在抓紧推进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工作。应该说,房地产调控的效果持续显现。
另外,央视财经报道:《共有产权房又传新消息,给"刚需族"稳稳的幸福!》,里面提到:
北京市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加强出租管理
优先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出租
《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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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而此次《办法》中,充分考虑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当前阶段共有产权住房供需紧张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界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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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成本
《办法》规定,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通过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回购、再上市管理,让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在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中“流动”起来,满足更多“夹心层”家庭的需求,让政策更加公平;通过加大打击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的监督力度,让投机钻营者面临更高的违规成本,凸显社会正义。
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为不断完善本市基本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