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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时被强征社团会费,景德镇药监局办协会强制企业缴万元会费。(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仍旧是行业协会,仍旧是收费,仍旧是公务员兼职,仍旧是镜花缘中的“双面人”……行业协会成了“二政府”,似已成痼疾。各地早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要规范、清理、查处。可以上两地时至今日仍安之若素,甚至连形貌都没有改变。流感病毒侵害人体,每次还要改头换面,蒙骗一下免疫系统的抗体。显然还有不少地方,不仅对以上病症没有抗体,连治疗用药,也还“在路上”,降解失效中。
但当地有关协会兼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仍然振振有辞。自然,明目张胆吃拿卡要是过去时了,那是电影中六十年代的香港。时过境迁,看看《龙城岁月》,有了“社团”事才好办,才是堂堂之阵,正正之师。据工作人员解释,这正大的依据便是《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的第六条,“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这一强制性入会规定。
貌似规则并没有潜入水下,只是海平面上升,才鱼龙混杂,良莠难分。“上头一条线,下面万根针”,有了众多法律法规、城管工商卫生等许多执法部门,仍怕管不住,一定要再有个“社团”。既然首先想的是要“管起来”而不是“放开去”,不能“有利润无组织”,在执行中孳生灰色空间也就难免。
却难为了那些骈手胝足、起早贪黑的个体经营者。“一入‘社团’深似海”,一旦“自愿”变形为“志愿”,个体经营者的主体性当然岌岌可危。“福州市各级协会的会费收入,即使按最低收费标准,一年也近1000万元”,会员得到的服务却是“一本会刊、一张报纸,一本小记事本和一盒80抽的湿巾纸”,“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个体经营者虽然忝列“社会新阶层”,但本小利薄,比不得“先富起来”和“新富起来”的阶层。正是“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嘴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刮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前几天,关于为个体私营经济减免税收的议题,很热闹地讨论了一阵子。这当然是好事。但以国人善于隐忍、吃苦耐劳的经营品质,只要有一个干净正常的生态,已然可以打拼出一片天地。如能在奢谈“优惠”之前,先清理掉他们身上缠附吸吮的脉管,就是善莫大焉。如今连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都改了新版,《龙城岁月》也算老片子了,“社团”又何时能够整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