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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餐饮(商)协会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导读: 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1月3日,重庆市涪陵区餐饮(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在区市场监管局

 

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1月3日,重庆市涪陵区餐饮(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在区市场监管局多功能会议厅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会议由涪陵区餐饮(商)协会秘书长孙朝林主持。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三科科长李杨为大家宣导了《规定》。他强调,餐饮企业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进一步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餐饮从业人员继续实行核酸检测“两天一检”。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文何伟对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规定》是落实食品安全大政方针的关键举措,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力举措。《规定》的落实,要把握好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抓好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强机制、建档案、强考核六大任务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要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

在交流环节,常务副会长韩强,新区分会会长徐道林分别谈到涪陵某些中小型餐饮企业在寻找新增长点的同时,应该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低价恶性竞争往往伴随着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涉嫌低价倾销扰乱餐饮市场秩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为把涪陵打造成食品安全示范区,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餐饮(商)协会联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给会员企业免费赠送食品安全责任险,办理流程首先是提出申请、协会登记、平安产险出单承保。

通过此次宣贯会,各企业了解到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的主体责任,知晓了《规定》中相关的法律责任。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规定》内容,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涪陵区人大常委、民建涪陵区委副主委、涪陵区餐饮(商)协会会长、川东坝子董事长刘明杰表示,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团结带领餐饮(商)协会会员企业守正创新、克难奋进,发扬创新实干精神,推动涪陵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陈孝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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