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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面最多能写几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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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买房相关问题,可私信我。2019-06-04采纳数:3218获赞数:782

  房产证上写多少人的名字是没有限制的。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证(红本)和房屋共有权证(绿本)两种,两个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红本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绿本则没有数量限制。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但如果想两个人共同用这个房产,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儿子张先生去世后,其母亲丁某却要求将女儿张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屋作为张先生的遗产予以继承,这是为什么呢?近日,苏州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继承纠纷案,根据高度盖然性地证据认定原则,判决认定涉案房屋属张先生所有,由母亲丁某继承。

  张女士和张先生是姐弟关系。2006年3月,张女士与张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张先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张女士,成交价为24万元。3月29日,张女士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并于同日以购房为由向银行申请14万元贷款。

  贷款获批后,张女士随即将14万元交给张先生。之后,该房屋一直由张先生居住,银行贷款也由张先生归还。2012年底,张先生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母丁某要求将涉案房屋作为张先生的遗产进行继承。

  而张女士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作为张先生的遗产。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为姐弟关系,虽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但张女士未支付首付款,房屋未实际交接。

  仍由张先生居住,且银行贷款一直是由张先生归还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真正的目的在于为张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张先生,并由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丁某继承。

  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中院。二审法院认为,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不能以不动产权属证实作为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

  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一直由张先生居住、贷款由张先生归还、房屋权属证书由张先生持有,且张女士未能提供其向张先生支付10万元购房款的直接证据。根据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认定原则,苏州中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二审法官表示,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绝大多数不动产物权变动中,一旦发生登记,则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就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权利人(名义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相符的情形依然存在,如果直接依据登记推定力和登记公信力来判定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将会给实际权利人造成极大损害。因此,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

  不能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本案中房屋出卖后,房屋仍由出卖人居住、贷款由出卖人归还、房屋权属证书由出卖人持有,且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从以上事实可以推定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真实情况是买受人借购买房屋为由为出卖人申请银行贷款,故法院根据案件证据及客观事实判决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出卖人

  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两个或者多个人共同拥有这个房产,购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同时再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

  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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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是指房屋产权的凭证。我国法定的房产证是由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其锋面是大红颜色,俗称大红本。

  很多人有这样一个疑问,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呢?其实,买房时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加,及加名字的费用怎么算,要视房子的情况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因为不同类别的房子,比如有贷和无贷的,或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关系和非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字的程系和费用也是不相同的。下面,小编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为业主们讲解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加,及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费用收取知识。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线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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