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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诉称其19亩桃树被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导读: “在没有任何说法和通知的情况下,我们种植的19亩桃树被温陈街道办事处全部挖掉并拉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山东省省聊城市茌平区温陈街道办事处金楼村金先

 “在没有任何说法和通知的情况下,我们种植的19亩桃树被温陈街道办事处全部挖掉并拉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山东省省聊城市茌平区温陈街道办事处金楼村金先生等6户村民联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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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温陈街道办事处强迫我们在自己合法的承包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种植林木,否则将我们种植的小麦旋掉,我们无奈在承包地里种植了桃树。2019年政府因借用我们的土地,曾对我们损失的部分果树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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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温陈街道办事处突然告知我们种植的果树违法,要求我们清除。我们以政府强制我们种植为由不同意清除。11月13日早晨5点左右,在没有任何说法和通知的情况下,温陈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近200人和多辆挖机,拉起警戒线不让任何人靠近,将我们19亩的桃树全部挖掉并拉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扬言让我们随便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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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当时的温陈乡政府以土地流转为名,要求辖区内徒骇河沿岸强行种植绿化树(杨树、柳树)。由于我们村没有动员成功,只有我们6户相应号召,种植桃树苗,其余村都种植绿化树。不料,2024年10月18日,由温陈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出具一纸《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说我们违法,要求限期整改,处罚依据是现在颁布是的水法、河道管理法等规定。当时水法、河道管理法已经实施,水利部门也知道的情况下,种植桃树的,水利部门当时怎么不制止,现在回头说我们违法,显然不合适。打市政热线反映情况,回复说我们是私自种植,不受保护。这于情于理于法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以上所述内容保证真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愿负一切法律责任。我们实在忍受不了这种野蛮、粗糙行径,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查明真相,帮我们将他们无视法律、违法行政的行为公布于众,要求对带队的无视法律的街道办事处干部李某超、王某等人进行问责,并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赔偿。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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