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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卿:校园霸凌,不可忽视的隐秘阴影

导读: 校园本应是孕育希望与梦想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让人痛心疾首,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尤其是,2024年3月10日,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县肥乡区

 校园本应是孕育希望与梦想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让人痛心疾首,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尤其是,2024年3月10日,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县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的一起初中生霸凌致死案件,3名初中生涉嫌霸凌同班同学王某某,最终将其残忍杀害并隐蔽尸体在蔬菜大棚里。三名嫌疑人心理素质极强,直到调出监控视频,主犯才被指认。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开展侦破工作,并于3月11日抓获所有涉案嫌疑人。3月15日,邯郸市决定对这三名违法的初中生刑拘。此案情节恶劣,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也再次将校园霸凌的严峻性推向了公众视野。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校园安全应如何保障,何以在这个本应充满友谊与知识的环境中,出现如此让人战栗的悲剧?

 

 

 

网络与肢体暴力的双重危害

  校园霸凌并非个例,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受地域、年龄、性别的影响,悄然发生在每一个角落。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欺凌现象也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且难以防控的霸凌形式。微博、贴吧等社交媒体平台成为霸凌者发泄恶意、侵犯隐私的温床。他们通过在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等各大门户网站以及论坛发布侮辱性言论、散播谣言、恶意中伤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持续的精神折磨。在百度贴吧最典型的网上欺凌行为莫过于伴随所谓“圣战”出现的爆吧行为。此外,屌丝们把“女神”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任人评论并且任意散播带有恶意和性暗示的语言,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网络欺凌,足以对他人造成网络欺凌。除此之外,由糗事百科等网站发展而来的“内涵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质并且具备网络欺凌的特征。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的校园霸凌案件中,网络暴力行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许多受害者在社交媒体上遭受辱骂、侮辱,甚至匿名诽谤。这一系列的暴力行为不仅使受害者在心理上承受巨大的压力,更对他们的生活、学习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传统的肢体霸凌也并未消失,相反它们以更隐蔽和更隐私的方式表现了出来。例如,2018年,宁波某学院的董某等人对小江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欺凌与殴打,这就是肢体霸凌的典型;2024年5月,广西南宁隆安县龙翔学校一男生被同学霸凌,最后遭受开水烫伤,这种常态化的侵害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创伤,长期的霸凌环境使受害者长期处于恐惧、焦虑、无助的情绪之中,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许多受害者因此产生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有人因此走上自杀的道路。而霸凌者则可能因为长期的暴力行为而形成扭曲的人格和道德观念,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构成潜在威胁。

校园环境中的保护者与守望者

  学校作为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承担着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的关键责任。面对校园霸凌事件,教师和管理者同样应发挥积极作用,尽职尽责。然而,许多学校在面对霸凌事件时,却显得无能为力或漠视放任。这主要是学校在教育理念、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像刘雯事件中,校方未能及时处理同学间的冲突,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又如在河北邯郸案中,学校是否对学生的心理状态给予足够的重视?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时,是否能洞察到潜在的危险?

  学校作为教育的重地,理应承担起教育和引导学生的责任,尤其是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而不是把部分现象视作“儿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邯郸案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受害者选择沉默,将痛苦深埋心底。教育工作者们需要正视这一问题,建立健全反霸凌制度,明确界定霸凌行为及其后果,并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开展相关课程活动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与应对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他们处理霸凌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等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霸凌行为的发生。此外,校方还应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各项反霸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而针对霸凌者和受害者,校方应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认识并纠正错误行为,缓解心理压力以恢复健康心态。

社会齐心建立和谐校园

  当然,校园霸凌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应共同面对的问题。学校、家长、政府、社会团体等应携手共建和谐的校园氛围与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2024年两名高二学生因日常琐事约架,持鱼叉、镐把斗殴,导致双方均有人受伤,这种暴力事件表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教育将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学校应定期开展反霸凌主题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霸凌行为,以及面对霸凌行为该如何应对。而家长则需正确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并积极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学校沟通,家校两方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此外,社会各界可通过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来对抗校园霸凌现象,营造全社会共同反对校园霸凌的良好范围。新疆禾田地区在推行反霸凌法律后,一项调查显示,70%的学生表示他们有了更高的安全感。这表明,立法机关应考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校园霸凌的定义、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为反霸凌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与支持。当地检察机关在邯郸案中的回应,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情节恶劣,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此举显示了法律对校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作为媒体,也应积极倡导反对校园暴力的声音,通过宣传报道、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校园霸凌问题的认识和关注水平,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鼓励更多人站出来制止霸凌行为。

作者简介

杨海卿,男,生于1982年2月,双鱼座,陕西神木人,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央视法制栏目资深法制记者,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省法学会会员,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现任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专题部主任、西北建设杂志社执行社长、民主与法制社地方负责人,社会兼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社会与法频道媒介总监,法制头条陕西编委会主任,陕西省公安厅警风警纪监督员,中国百强医药连锁机构媒体顾问,基层法院特邀调解员,法治论坛联合发起人,最美乡村医生发起人,关注事实孤儿发起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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