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微波炉、电磁炉列入“家电下乡”范围,这意味着包括原来的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等,“家电下乡”品种已达10大类。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逐步扩大市场供应品种的同时,“家电下乡”受着三大“瓶颈”的制约。
这种状况在广西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北海市1月中旬就举办了“家电下乡”启动仪式,记者春节后在多个乡镇采访,许多村干部和村民对此毫不知情。北海市郊区横路山村民陈朝平时十分关心政策和时事,经常在报上发表小文章,对“家电下乡”也表示“不清楚有什么具体规定”。
农民对“家电下乡”消息闭塞,与农村缺乏有效的信息覆盖手段有关。电视在山区拉天线收看的图像很模糊,农村人很少看报纸,“现在真的没有什么渠道及时知道上头的政策。”梁佐恒说。
记者手记:在农村最有效的是“面对面”的宣传,要使“家电下乡”家喻户晓,不妨学学一些企业的广告招数:在镇、村拉横幅、贴标语,在集镇向农民发放宣传单,组织“大篷车”到农村宣讲。
春节期间,广西凭祥市夏石镇板任村农国球对“家电下乡”闻风而动,到华灵商场夏石分店购买了一台小天鹅冰箱。分店负责人告诉他,店里没有电脑不能将他的资料录入,备案要到市里的商场;2月11日,他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再到分店,对方告知他购买的冰箱标识码商场还未登记上,要他过几天再来。
据了解,“家电下乡”均通过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向农民销售,往往横生枝节使农民觉得有点“繁琐”,主要是销售与补贴不衔接。据了解,一些中标企业的农村销售网点很多不是直销店,而是“加盟店”,条件简陋,没有电脑或店员不懂操作电脑,有的“加盟店”甚至只负责收款出货,发票也要到总店开具。
记者手记:“家电下乡”要“下”出效果,还在于服务上“便民”。对销售网点的资质要审核,不能让销售企业一味促销,将不具备条件的网点滥竽充数,造成销售与补贴的脱节,影响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
春节期间,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一家家电销售店门前,“销售‘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返利13%”的横幅高挂,记者看到女老板嘴里说推销的是“海尔”牌洗衣机,英文标识却不是“haier”,而是“hiller”。另有一家大型商场声称卖的都是“家电下乡”的指定品牌,补贴可以当场返还。
一家“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的北海总代理梁宁说,家电行业竞争激烈,销售的毛利一般不会超过10%,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达到13%,国家这么高的补贴比例,是真金白银给农民好处。“一些企业搞假冒促销,正是看中了‘家电下乡’对农民的吸引力。”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