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多,至今还没有孩子。目前我们准备去外地工作,一个月也只回本地一两次。我们在外地没有房子,一直租房子住,所以经济压力比较大。本地的房子是我和老公结婚前,公公付的首付,每个月还有三千的贷款,公公的意思是想我们把贷款接下来。其实这道理也没错,可我和老公的事业刚起步,所有的经济状况都很紧张,公公还要求我们每个月交三千块,确实让我们有点入不敷出。
我有些情绪,毕竟我们现在不住在本市,而且在外地也是租房子。公婆现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觉得有点不近人情,所以并不是很情愿交这三千块钱。当初这房子也没有我的名字,现在我也没有住这套房子,凭什么让我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