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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因违法建设被叫停销售

导读:  本报持续关注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凯悦国际广场房产项目违法扩建问题,惠来县房管局明确表态已经叫停销售,停止该项目备案、网签和按揭业务

  本报持续关注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凯悦国际广场房产项目违法扩建问题,惠来县房管局明确表态已经叫停销售,停止该项目备案、网签和按揭业务。同时,记者从该局查证到,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为60360平方米,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却为78161.00平方米,超出的近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3月31日下午到惠来县房管局,并从该局获取了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相关资料。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建筑面积为78161.00平方米,共计459套,相较于职能部门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03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明显超出了近1.8万平方米。

  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套房子按照10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1.8万平方米就能修建180套房子,按惠来目前房价的市场行情每平米5000元计算,违规收入就可达到9000万元。

  不仅如此,从本报以往调查得知,开发商将原报建33层违规加盖到38层,实际总建筑面积高达9万多平方米,也就是说,违建部分总共超出近3万平方米,如此算来,开发商的违法收入就可能多达1.5亿元。

  4月14日,本报记者再赴惠来县,就上述问题对惠来县房管局产权产籍管理股陈股长和该项目资料员林先生进行了采访。

  针对上述问题,惠来县房产管理局陈股长告诉记者,增加的近1.8万平方米是开发商惠来县南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春公司”)自己报来的,档案里有全部材料。陈股长并通知该项目资料员林先生拿来全部档案,当着记者的面查看相关文件和材料。

  但是,当林先生反复翻看档案后,却一直未能找到增加的近1.8万平方米的相关审批文件。案卷材料中既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仅有开发商南春公司递交的一份销售方案。

  随后,林先生找出一份开发商置换相邻一块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的协议书和国土使用证,称这是增加了近1.8万平方米的原因。记者追问:“120平方米的土地能修建出1.8万平方米的房子吗?”陈股长说:“是33层,120平方米要乘以33层。”记者继续追问:“120平方米乘以33层也就近4000平方米,另外1.4万平方米是怎么多出来的?”陈股长用手机计算了一下,便保持了沉默。

  经过反复查证证实,林先生所说的这120平方米土地是该项目早先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用地,并非新增用地。也就是说,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依然是60360平方米。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林先生无奈地说:“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记者追问:“据你所知,是哪位领导决定的?”林先生摇头不语。

  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里增加的建筑面积有没有征收土地出让金问题,陈股长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是陈股长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78161平方米,并不包括33层以上超建扩建的建筑面积。

  记者疑惑,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为78161平方米,既然是住宅面积,那么惠来·凯悦国际广场一二层为商业性质,地下室为车库,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底部商业面积又是多少?是否办理了商业房产预售许可?此外,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地下室车库面积是多少?是否办理了地下车库预售?

  对此,陈股长回应说,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7816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就包括底部的商业房产和地下室车库面积。

  而记者仔细查看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发现,许可证上只标注了住宅78161平方米459套,商业用房为空白,更没有标注地下车库面积,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开发商在网上售楼宣传信息中,称凯悦国际广场的开发商为广东建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那么,南春公司是否存在将凯悦国际广场楼盘转让给了广东建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呢?陈股长回应说,南春公司并未将凯悦国际广场楼盘转让给广东建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开发商依然是南春公司。这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也不是他们房管局要管的事。

  此外,陈股长还证实,惠来县房管局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经过四道程序:即项目资料员林先生、陈股长、副局长、局长。记者不免疑问,四道程序四人把关,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在问题重重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缘何发放?发放依据何在?

  调查情况表明,惠来·凯悦国际广场楼盘已涉嫌违法建设,但该项目目前仍在继续销售,接下来惠来县房管局将如何监管?

  陈股长回应说,惠来县房管局已经通知惠来·凯悦国际广场的开发商南春公司停止了楼房销售,包括“停止备案、停止网签、停止按揭”。且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2年,也已经过期,失去了法律效力。

  当记者要求陈股长提供叫停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销售的通知时,陈股长让林先生去找,林先生却找不出来。

  相关资料和记者调查显示,凯悦国际广场楼盘于2012年12月开工,于2015年底基本完工,并从2014年1月开始销售至今,且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2016年1月就到期,为什么现在仍在继续违法销售?陈股长对此未做正面回应。

  采访临近结束时,记者就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面积超出相关规划1.8万平方米问题再次要求陈股长查找并提供相关依据。

  4月15日,陈股长电话通知记者,相关材料已发到了记者邮箱。记者查看后得知,是两份材料,其中一份是南春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写给惠来县房管局的《情况说明》:“我司最初送审的图纸是设计院按规划容积率设计的图纸,其与最终审核通过的图纸是有区别的,其差异在于:1、有些房间的外墙设计是没有封闭的,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凹阳台,美其名叫空中花园,这一部分是没有计算建筑面积的,最终通过图审的图纸将这些没有砌外墙的空中花园又都给封闭起来形成了房间。2、因机电专业需要在塔楼和裙楼间做一个转换层,图纸上叫夹层,夹层外墙不封闭,本身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因电梯和走火通道经过夹层且有墙封闭,这一部分需计算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故形成了近18000平方米的差异。我司最终是按通过图审的图纸上的建筑面积报送的销售面积。”

  另一份是南春公司在2014年1月2日报送惠来县房管局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列表统计出形成78161平方米的详细部位。但是,这两份材料只加盖南春公司的公章,并没有政府部门的批注和公章。

  相关资料及记者调查显示,惠来县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施工方、开发商就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提供的规划面积、建筑面积、实际建设面积、违法建设面积、预售面积、销售面积等信息相互矛盾,混乱至极。

  南春公司提供的占地面积为7510平方米,容积率为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项目的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应低于7510×7.5=56325平方米;规划局提供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建设面积为60360平方米;建设局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建设面积为60360平方米;房管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面积为78161平方米;施工方新宏成公司提供的实际建设面积为90364平方米(含33层以上违法建设面积),其中地下室面积为4035.09平方米,一层商业面积为3800.38平方米,二层商业面积为3044.85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为30004平方米;开发方南春公司提供的33层以下实际建设面积为83338.27平方米。

  记者从惠来县房管局提供的上述南春公司另外一块置换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看到,该证载明使用权面积为120平方米,用地类型(用途)为办公宿舍,并未改变为商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上述办公宿舍用地并不能纳入到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商住用地规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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