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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