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5月29日电 (高瑞峰)29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起,山西将着力推动对外劳务输出,该厅与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手,拟首先打开日本市场,逐步进军新加坡、以色列、韩国、德国等国际市场。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联手开拓国际就业市场,助力脱贫攻坚。
鉴于山西省对外劳务输出机构数量少、业务量少的现况,《通知》明确,将加强与国家以及山东、江苏等劳务输出大省优秀对外劳务输出机构的对接,并要求各市加速培育发展本土对外劳务输出机构,逐步形成本地、外省对外务出输出机构共同开展工作、相互支持的局面。
同时,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培训工作。对外劳务输出培训,原则上在省内举办,根据国外劳务订单,有针对性开展语言培训、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为保障对外劳务输出有长久可靠的生源基础,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举办对外劳务人才储备非建制班。
此外,山西加大对外劳务输出政策支持力度。一般性工种培训费用,按人均最高不超过10000元据实核算;介护、宾馆服务等工种培训费用,按照人均最高不超过17000元据实核算。上述资金从各级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支付。
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机票费、出境体检费),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最高不超过4000元;推荐面试学员的各类院校、机构等,按照推荐面试合格1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组织单位按照每培训合格1人1500元、培训合格后在国外成功就业1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面试奖补、培训奖补、国外就业奖补以与国外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基础条件,分别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培训合格后、国外就业后发放,劳动合同期限低于3年,按劳动合同期限占3年的比例予以发放,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
《通知》要求,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应当与国外雇主或行业协会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劳务输出人员权益保障内容;持续性跟踪劳务输出人员在国外工作、生活情况,协助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劳务输出人员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