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被列入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杭州切实把握有利机遇,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增加租赁用地有效供应方面,推出自持商品房政策,土地拍卖溢价率达到一定比例时,转入竞拍自持比例的规则,并明确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
截至目前,全市已出让165块涉宅自持商品房屋用地,范围涉及各区(县、市)及钱塘新区管委会。其中,115个涉宅自持商品房屋项目开工建设并向市住保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备案,建筑面积161.1万平方米,房源1.73万套;23个涉宅自持商品房屋项目完成租赁备案,0.8万套(间)房源已上传市租赁平台;16个租赁备案的项目已在市租赁平台发布招租预公告;7个项目、2478套(间)租赁房源已交付运营。2021年以来新增交付运营房源953套,预计2021年全年新增交付运营自持商品房屋5000套以上。
会议详细讲解《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等自持商品住房管理政策,要求各开发企业按照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足额建设、集中布局自持商品房屋,户型设计应符合租赁市场需求,并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交付。同时,对自持商品房屋,要科学制定租赁方案,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并通过市租赁平台进行公开招租及合同网签,严禁擅自改变自持商品房屋用途、分割销售转让及“以租代售”。
会议提出,希望各开发企业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充分发挥自持商品房屋在住房租赁市场的优势,将高品质租赁住房和专业化租赁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自持商品房屋运营管理模式,更好地满足租住人员对居住品质的需求,打响杭州“自持商品房屋租赁”金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