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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等行为

导读: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9日电 三亚市日前要求,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及以各类名义加价销售、诱导或协助无资格购房人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9日电 三亚市日前要求,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及以各类名义加价销售、诱导或协助无资格购房人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三亚市住建局网站25日消息,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工作目标上,《方案》提出,通过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及以各类名义加价销售、诱导或协助无资格购房人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协助无资格人员挂靠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等。

  同时,打击个人规避限购政策、骗购住房等行为,解决近期房地产交易中投诉多、信访集中的突出问题,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稳定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内容上,《方案》指出,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房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

  具体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行为的;

  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

  未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标价牌、价目表、及发改部门价格备案文件等,未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的;

  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销控表(含已售房源和备案价格、未售房源等),销控表房源销售情况与我市网签备案系统中楼盘表状态不一致的;

  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海南省相关限购文件,未提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购买商品住房的;

  部分中介机构通过有偿服务,帮助购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在获取购房资格后立即中断社保或缴税的;

  销售或中介人员诱导、协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通过第三方机构规避限购政策, 骗取购房资格的;

  购房人和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并缴交社保或个税, 预交房款, 预约到期具备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购房手续;

  利用人才引进政策,与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办理人才落户等骗取购房资格的;

  《方案》明确,排查阶段为3月25日-4月30日;重点整治阶段为5月1日-5月25日;工作总结阶段为5月30日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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