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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女子想买房去银行一查吓懵了:多了4000万贷款

导读:  日前,浙江市民陈小姐(微博名“Ten想要摘星星”)喊话远在深圳的建行称,因买房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她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征信

  日前,浙江市民陈小姐(微博名“Ten想要摘星星”)喊话远在深圳的建行称,因买房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她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征信。结果吓一跳, 这名网友名下竟然莫名多了4000万的贷款担保,而且来自深圳。

  身份证未丢失,今年也没有出过省的陈小姐在微博中写到:我的卡包告诉我,它肚子里没有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我的小金库告诉我,它还小,数不清楚40,000,000.00元有多少个“0”。

  “经核实,因贷款保证人与微博投诉客户同名同姓,我分行员工在提交信息时操作失误,造成该投诉客户征信中出现担保记录。”

  深圳建行称,“分行已赶赴浙江向客户当面郑重道歉。经协调,目前征信记录已调整,对个人征信无影响。今后,我分行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事件的处理结果,陈小姐日前也通过微博表示,涉及自己的担保贷款记录已经消除 ,也确认了以后对其征信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最终结果满意。“现在征信清白,误会已消除。”

  出现这种情况的最大可能是银行有多位完全同名的客户,像事件中的陈小姐,名字可能相对比较大众,银行系统有多个重名,但身份证信息不同。工作人员在点击客户姓名进行关联保证人时操作中可能勾选错行,以致重名者的信息被上传至人行征信系统。

  首先可申请银行核查该笔贷款时资料,包括担保人的资产状况资料底稿资料、面签影像、签名字迹、相关账户等,敦促银行处理自身贷款、担保记录及相关征信问题;

  其次可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申请其对个人信息被冒用进行贷款或担保一事进行调查;

  对于陈小姐而言,这次因工作人员的“乌龙”纯属于有惊无险。但是, 如果遇到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抵押担保等情况,又该如何维权? 朱逸聪认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贷款诈骗案件一旦发生,会牵涉到银行信贷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信贷职责的失职行为及其表现,具有并发性的特点”,毕竟贷款担保合同、当事人资产状况、银行流水、身份证信息等,均要接受严格审查,任一环节的瑕疵均会影响交易的成立。

  “身处互联网时代的我们,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更加便捷,每个人都应注重信息的安全与保护。”站在专家立场他如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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