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镇江扬中市有人反映,他们购买商铺,遇到了一件非常奇葩的事:花几十万买到的商铺,却成了消防通道,更离奇的是居然还能办到产权证。
位于扬中市江洲西路8号的中央商场属于中心区域,也是较为繁华的商业地段。去年,商场方推出了一批商铺,并打出了年化收益高达12%的宣传。
姚女士看到宣传后心动了。她花了74万多,购买了C座二楼的一间41平方的商铺,并在2019年5月份办理完产权证。由于管理公司不能兑付租金,2019年12月份,她在维权的时候发现商铺变成了消防通道。
投诉人姚女士称:“发现商铺已经变成消防通道了,地上还设置了疏散指示标志。这样的铺子我拿它怎么办?无法出租。”
姚女士说,除了商铺变成了消防通道,租金的兑付也出现的问题。镇江雨润中央商场三期商铺业主王先生称:“后来对方就单方面违约了,不仅单方面停止返租,还要求降租,从原来的12%降到7.5%。”
扬中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徐雪春称:“按照我们通过消防审验图纸设计的要求来看,现在的区域是消防通道,而不是商铺,不能在上面摆东西用于经营。”
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缪光辉解释说:“十年以后,我们就可以恢复到正常买铺子的时候小格子铺。”对于这样的说法,业主则不能认可。
据了解,2018年1月份,商场方就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的变更。在2019年12月,扬中市住建局向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这份新的消防设计图纸显示,姚女士等部分业主的商铺确实不见了踪影,变成了公共消防通道。
然而,让姚女士等多位业主不解的是,正在变更属性中的商铺,是怎么能办到不动产权证的呢?
随后,姚女士又来到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早在2016年,他们局测绘部门就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测绘,预测和竣工之后的实测都显示为商铺,并不是消防通道,所以他们就给开发商办理了初始登记证明单。业主拿了证明单和购房合同,就可以在登记窗口办理产权证。
关于产权证能否撤销的问题,镇江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孙文彬表示:“根据物权法,以及去年6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里面没有条款赋予我们登记机关,在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之下,撤销登记行为。”
孙文彬还表示,他们是按照2016年的验收材料发证的,消防设计方案变更他们并不知情,业主遇到的问题他们也不好出面协调。
业主了解到,多年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对商品房预售就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在售商品房项目,如因规划等发生变更使申请预售许可时的相关内容和预售方案发生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持相关变更文件,及时到住建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住建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办理预售许可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网上公示内容。
镇江扬中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科科长黄真贤说:“业主的产权证都已经办完了,我们怎么改呢?消防设计变更也不需要到我们这边报备。”
黄科长表示,开发商是2014年取得的预售许可证,2016年就已经办理了综合验收。因此他们也不好出面协调此事。业主表示,他们跑了多个部门,对方都从各自的职责出具了相关的说明,但就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愿意出面解决问题。
镇江雨润中央商场三期商铺业主唐女士称:“我今年63岁了,本想着年纪大了,拿点房租用来养老的,可是,现在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还欠着银行的钱。”
商场方究竟是因为前期的消防设计存在问题,不能通过最终的验收,还是因为招商的需要才变更了消防设计?负责二次消防审批的扬中市住建局在审核和验收过程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在记者向局办公室负责人反映了情况后,对方表示此事需要向局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和研究。业主的问题究竟如何解决?我们将继续关注。(吴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