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房产新闻

广州:最高补贴10万元!有这种房子的人赶紧看

导读:  安排,专项用于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家庭)自行开展其拥有合法权属的城区国有  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治理、改造等资金补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安排,专项用于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家庭)自行开展其拥有合法权属的城区国有

  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治理、改造等资金补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先自行治理,后财政补助原则。补助资金按照市、区专项资金配套办法,纳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

  其中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5:5;天河、番禺、花都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4:6;黄埔、南沙区由区全额承担;从化、增城区,市、区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分别为8:2和6:4。

  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可按1000元/㎡标准申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维修,每户应按房屋建筑修缮定额核实修缮费用,按照实际修缮费用50%一次性申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危险房屋产权不属于困难家庭单独所有的,按照其拥有的产权比例在限额内确定补助资金额度。

  困难家庭申请房屋治理补助,原址重建的城区危险房屋,应当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组织规划条件核实,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和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原状维修的城区危险房屋,应当提供房屋的安全鉴定报告,维修后的房屋鉴定安全等级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同一地址房屋在完成原址重建或维修后且领取补助资金的,均不再重复发放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

  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工程开工前30天内,申请人可持以下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助资金申请,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困难家庭证明、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房地产现状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改造前相片等。

  城区危险房屋维修工程开工前30天内,申请人可持以下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助资金申请,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困难家庭证明、危险房屋鉴定报告、维修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改造前相片等。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费研报精选:“科技、消费”是不变的核心主线 光刻胶市场空间巨大!(名单)

  千亿芯片龙头大跌13% 外资逆势加仓近4亿!北上资金重点加仓38股(名单)

  周末大利好!重磅全球指数猛加仓至25%!210亿资金涌向A股,外资狂买这些公司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广州都市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资讯标签: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