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离奇的敲诈勒索案,从2019年起开始进入河南安阳市公众视野,让人纳罕莫名的是,作为一起令坊间热议的诈骗案,竟然没有受害人,而安阳县韩陵镇前马村四名村民却因之锒铛入狱,被法院判以不同程度的刑罚。家属感觉太过冤屈而四处奔走呼号,县市省以至中央逐级寻求法律援助。
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反映,本桩离奇的敲诈勒索案,源于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上访事件,始发地为安阳市韩陵镇。据情群众向媒体透露,整件事情的发端,恐怕要从韩陵镇前马村2017年9月份的村民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说起,“那可是一场别开生面的选举,动静之大前所未有"。言及2017年9月份的那场闹剧,前马村村民仍记忆犹新,津津乐道。从其断断续续地述说中,媒体人员了解到事情的梗概。
2017年9月10日,就在前马村两委换届前夕,一份题为巜2016年因灾损坏房屋修复情况补助情况表》(即补偿名单)被别有用心者公示于前马村内,名单上无意间出现的三个外村人张泽明(东大伏村人),吴进连(芦湾村人)和吴丙申(东大伏村人)引发了前马村民们的愤怒。因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项补偿只限于本村村民。因疑村干部假公济私,所以从9月11日至13日三天的时间里,200多村民多次到镇政府上访。
9月14日上午,村民冯生凯等人又向村委会施压,就补偿名单中有外村人的情况讨要说法,并使用围攻侮辱谩骂村支两委干部等过激手段阻止村支两委干部进行解释。中午,韩陵镇副镇长王传宝着专人通知村支两委干部到大队部,知情村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辞职材料,逼迫村支两委干部签字辞职,一出现代乡村版"逼宫"大戏,至此缓缓掀开帷幕。
在此过程中,村支书刘建军在围攻辱骂声中心脏病发作,神情痛楚地离开村委会去看病。在接下来的几天内,被点起火的不明村民,频频围攻村支两委成员,摩擦事件不断,场面愈演愈烈,即使在出警的民警面前,也未见有丝毫收敛。
9月18日上午,逼宫闹剧再次升级并迅速发展至高潮。韩陵镇党委书记郭建国,安排副镇长王传宝向前马村主持工作的冯彦贵宣布,免去刘建军支部书记,卢兆强、卢春荣支委、冯天顺、李芳枝村干部职务,让组织群众闹事的冯生凯等人参加支委工作;
9月18日晚,副镇长王传宝又按照郭的指示,让卢兆强将这一消息通知尚在病中的刘建军,致使刘建军悲愤交加,心脏病发生恶化,送往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重症室抢救,10月22日死亡。悲痛欲绝的家属多次向韩陵镇党委书记郭建国等镇领导反映情况,却一直不予理睬,死者家属只好逐级向县、市、省信访、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均无结果。无奈之下,死者家属准备进京反映情况,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镇主要领导决定和刘建军家属进行协商赔偿。镇长霍明星找到死者妹夫刘海军,委托刘海军帮助镇政府给死者家属做调解工作。
2017年10月16日,在韩陵镇镇长霍明星、党委书记郭建国、乡人大主席陈爱斌、镇派出所所长武永伟、市公安局包片某领导等人,来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与死者家属协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表明:因刘建军于2017年9月19日发病住院,经甲乙两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共支付乙方人民币28万元整,9月17日首次支付10万元整,剩余18万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同时刘建军家属及相关人员不再因刘建军
住院一事提出任何要求,并在甲方履行支付余款壹拾捌万元后,乙方不再追究此事。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人霍明星,乙方签字人卢建芳及其子刘万,见证人为刘建军姐夫刘志军与前马村前任老支书卢兆强。派出所所长武永伟对协商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至此,刘建军猝死事件理赔事宜似乎已尘埃落定。
谁料想协议签订以后,镇政府相关领导出尔反尔,不但没有支付剩余款项,反而先后将死者4位家属以敲诈勒索罪送进牢房,并追缴每人赃款10万元,甚至扬言告一次就抓一个。协议书白纸黑字,红指印历历在目,可死者家属却一瞬间都成了狱中人。一份由多方证人在场并由镇政府代表霍明星签字生效的协议书,就这样在有心人操纵下,这起民事赔偿纠纷,堂而皇之被升级成了一桩刑事案件。
2018年1月9日,刘海军(死者刘建军妹夫)突然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安阳县公安局刑拘,2018年1日24日被安阳县公安局逮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赃款10万元;2018年5月15日又以同样的罪名将卢海宾(死者妻侄)刑拘,5月30日被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罚金5000元,追缴赃款10万元;2018年10月4日,卢献丰(死者女婿)被刑拘,2018年11月9日被县公安局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罚金5000元,追缴赃款10万元;2020年5月28日,刘晓卫(死者女儿)被安阳县公安局刑拘,2020年6月9日被安阳县公安局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罚金5000元,追缴赃款10万元。
对于这起离奇案件的审理,四位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认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重重疑点。
罔顾事实
律师认为,镇政府在开展7.19洪灾补偿工作时严重失误引发群体性质的事件,致不明真相的村民围攻、侮辱谩骂村支书刘建军,逼迫村两委集体辞职,严重损害其名誉,违规免除刘建军等两委的职务,对其造成巨大心理压力,致其心脏病突发并猝死。镇政府的失职与刘建军心脏病突发乃至死亡之间,显然具有因果关系,政府理应赔偿或补偿。退而言之,即使因果关系存疑,刘建军家属向镇政府提出赔偿请求,也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是否存在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是民事审判的范畴,未查明之前,不能认定刘建军家属要求赔偿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意图。
程序违法
律师认为,第一,办案人韩陵镇派出所所长武永伟,当时全程参加与刘建军家属的调解工作,是一方当事人,理应回避。为了判定刘建军家属有罪,法院竟然认定武永伟不是证人,而且认可武永伟作为主办侦查人员参与案件的侦查工作;
第二,没有被害人报案,办案单位就予以立案违反程序;镇政府不是自然人,不会产生恐惧心理,不能成为敲诈勒索案的受害人,霍明星、王传宝二人没有报案,该案成为没有受害人的案件。
法院为了模糊概念,在判决书上竟然写出“该案无论向镇政府要钱还是向个人要钱,均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成立”这样模棱两可的语言。
第三,霍眀星既然是镇政府法定代表人,那就不是个人行为,况且王传宝当时并不在场。协议书是镇政府一干人员共同调解并见证所签,是自愿支付赔偿款的行为,何来敲诈一说;再者,如果认定是敲诈,为何当时的录像在法庭上不予提供,法院的说法自相矛盾又断章取义,强行判定死者家属敲诈勒索罪,难堵众人悠悠之口。
证据作假
证据材料卷一第99页至100页“卢献丰与薛斌的通话录音”纯属捏造、栽赃,事实上卢献丰不认识薛斌,也从未接到过其电话,该证据何来?
隐匿证据
协议签订当场,派出所所长武永伟全程参与调解,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录下了相关视频资料,这份视频是可以证明四名家属是否敲诈勒索的关键证据,律师应当被允许复制此视频。但是公诉人公然违法,无视辩护人的强烈要求,既不让复制,当庭也始终没有出示该视频,二审裁定书中也一字未提。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认罪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为了避开向申请人出示该证据和质证的请求,拒不开庭审理,直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这个至关重要的视频证据,在卢海宾、卢献丰、刘晓卫三人的卷宗材料中彻底消失了。
综上所述,刘建军家属依法逐级上访,是为了给刘建军洗清冤屈,彻查真相,并没有主动向镇政府提出经济赔偿。镇政府某些干部为了避免因上访而受到上级处罚进而影响政绩,主动提出以经济补偿方式解决问题。众目睽睽下签订了赔偿协议,却又出尔反尔,三个月之后利用国家公器,以敲诈勒索罪将刘建军家属刑拘、逮捕、判刑,并向被判刑的四位家属每人追缴10万元,共追缴40万元。
自此,一幕由韩陵镇镇政府郭建国、王传宝、霍明星等官员精心导演的戏剧完美收场:如己所愿,亲信在前马村正式登台;优秀支书刘建军之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霍明星和王传宝假装被逼无奈付给家属10万元的赔偿金后再以4倍金额收回来;将家属投入大牢并威胁:告一次就抓一个。
三年时间过去了,来自安阳韩陵镇的那场杀伐之声似己烟消云散,导演并亲力亲为经见了那场闹剧的乡镇干部,也都在官场潜规则里分赴别的关口任职,可那一众无辜受害者却仍在饱受铁窗之苦,除了亲人外而少有人问津。他们至今也弄不明白,他们到底身犯何罪;敲诈了谁,收了谁人的敲诈金;法院的判决是依据什么给他们定的罪;总不能以一个莫须有或上访的名头就可如此率意拟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此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权大于法,权操控法左右法倒显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个古文字发祥地的国度,法律条文与媒体的诘问,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种种迹象表明,古殷都今安阳的某些领域已陷入了执法真空地带,水浇不进油浸不入,令执法者望而却步。不知铁板一块的安阳官场何时才能恢复成一片政治清明场地,让久受冤屈的无辜受害人能够一睹司法晴空,为自己寻求一份应得的真理与公正!(苏珂 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