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李永健遭陷害被非法羁押的第2277天,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最终裁决,赔偿李永健人身自由赔偿金78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7万元。
在李永健看来,尽管正义迟到,恢复了自由和名誉,但是家庭幸福不再,妻离子散,自己投资的多个企业面临破产,正可谓“从天堂到了地狱”。让人不解的是,到底是什么样的幕后黑手,让这个毕业于北体大又有着经商天赋的青年才俊,遭受到了如此无妄之灾?
李永健的遭遇,得从1999年的某天所发生的的事儿说起。
1999年6月27日晚上,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九曲村“香美酒家”,湖北籍工人杜文华生日宴请同乡和矿厂工友共三十余人。当晚21时许,二十余名湖北籍工人与十余名九曲村保卫科工作人员在“香美酒家”发生冲突,后延伸至九曲村村委大院外继续殴斗。李永健和妻子当天回村看望父母,正驾车准备返回招远市时,途中遇到正被湖北籍工人殴打的村副书记王茂健,李永健救人心切,顺手拿起车里的水果刀赶至王茂健身前护住了他,以阻止打人者靠近王茂健,并没有用刀伤害任何人。后来村民赶到,警察出警后制止了这场殴斗,当时李永健的初衷纯属见义勇为。
可就在当晚,参与打斗的湖北籍工人张克林经抢救无效身亡,另有五名湖北籍工人受伤住院,九曲村保卫科的李永军也受伤住院治疗。第二天,招远市公安局开始受理此案,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做了笔录,勘察了现场。最终因没有证据线索,该案不了了之。
时隔六年,到2005年,李永健参加九曲村村主任选举时,李永健却被他人匿名举报为犯罪嫌疑人。举报人正是李永健的竞争对手王茂健,为了当上村主任,王茂健全然不顾李曾出手搭救的情义,并恩将仇报对李永健实施攻击,先是贿赂招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恒利、刑警大队大队长陈玉朴,后又指示亲信王书岩去湖北死者张克林的老家找张克林的哥哥张克军,让张克军去招远市公安局向王恒利举报。王恒利亲自接待了张克军,并安排陈玉朴办理此案。据李永健回忆,2006年6月4日,在被提审的过程中,李永健曾被拷在暖气片上,遭到殴打与刑讯逼供。
1999年形成的案卷材料,也被王恒利和陈玉朴故意隐藏,原因就是证人证言中,显然没有能够证实李永健作为致死张克林、致伤葛明军凶手的证据。1999年案卷材料的丢失,导致无法与2005年之后调取的证据材料进行比对。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2006年7月5日,招远市检察院撤回了对李永健的起诉书,招远市法院裁定准许,李永健被当天释放,至此李永健被无端羁押1年零34天。
李永健低估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权力有多可怕,8年后,2014年,李永健在当地因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再一次被群众推选为村主任的备选人。而他没想到,这才是自己真正噩梦的开始。王茂健故技重施,再次贿赂招远市政法委书记赵曙光,招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曹仕杰,安排村民王书岩、王茂更、王书乡、王修品对李永健诬告陷害,作伪证欲将李永健置于死地。王书岩联系张克军,指挥他到哪里告状;赵曙光多次开会,商定如何给李永健定罪。更在开庭时,赵曙光部署警力干扰李永健的律师正常辩护。曹仕杰参与恐吓李永军、赵伦杰作对李永健不利伪证。
招远市法院于2018年8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永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永健不服,提起上诉。万幸的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0日作出了大快人心的终审判决:一、撤销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2017)鲁0685刑初97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永健无罪。
在长达6年多的被羁押过程中,李永健的生存条件非常恶劣,从精神到身体均遭受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如今沉冤得雪,李永健百感交集。
李永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见义勇为的初衷,会成为两次不明不白入狱的原因。一些公职人员颠倒黑白、为了一己私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出卖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李永健前后被非法羁押2277天,受到的摧残和伤害自不待言,而其妻子因不堪承受压力和他离了婚,孩子也因家庭变故,荒废了了学业,影响了一生。李永健的父母,这些年也是身心俱疲。他经营的海参养殖场,冷风库等更是损失惨重,李永健的合伙人、员工等,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
时光无法倒流,李永健如今只想追查真相,让那些幕后黑手,能够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是他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法律诉求。(建文 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