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河南郑州。一群大妈在火车站西广场地下通道跳广场舞。火车站管理委员会表示,地下通道内不准跳舞,将派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广场舞作为老年人的娱乐和强身健体方式,本来是无可厚非,甚至是值得推崇的。但是,近年来网上频频曝出大妈占用操场、马路等公共场地跳舞,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而引发的言语和肢体冲突也频频见诸报端。此次,大妈们因为占用火车站通道再次登上网络的头版头条,立时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扰乱车站、港口、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它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的,还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很明显,大妈们占用火车站通道跳舞已经涉嫌扰乱车站公共秩序,构成了违法行为。既然法律明令说明该类行为可以进行相应处罚,那么为什么直到该事件被曝网络,在记者进行采访后,车站管理委员会才表示将通知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网友不禁要问,在大妈们侵占公共设施,对旅客造成不便的一段时间内,车站管理人员到底有没有发现该行为,有没有劝阻,如何进行劝阻,为什么劝阻无效?到底谁该为旅客受损的权益负责,违规的板子到底应该打谁的屁股?
首先,广场舞大妈作为侵权的行为主体,明知道占用公共场所会影响到公共秩序,侵害旅客权益,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不便,必然要挨上一板子。
其次,车站作为旅客服务部门,虽然本身没有执法权利,但是却没有尽到劝阻或报警义务,反而坐视不法行为持续进行。这是明显的在岗不作为、不负责的行为。因此,车站相关人员必然要挨上重重的一板子。
最后,广场舞大妈为什么要到操场、马路、火车站通道去跳舞,是因为喜欢吗?不,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中国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拔地而起,城市的优质资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生活。但是,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显然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娱乐需求,诺大的城市,拥挤的板楼和商业大厦挤占了他们的娱乐空间。因此,老年人才不得已四处寻找“适合”自己跳舞的一席之地。最后这一板子应该打当地政府,特别是城镇建设规划部门。
综上所述,在广场舞大妈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中,不管是广场舞大妈,或者铁路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各自都应该从自身出发,认真反思自己在违法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努力改正错误,共同推进我国的法制进程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