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作华,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女警中队民警。自参加工作以来,她积极投身道路交通管理一线岗位,疏堵保畅、排查隐患,并承担起了辖区内大部分学校、企业、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她牢牢扎根基层,用心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誉。两年来,她走进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共23次,路面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上万起。荣获嘉奖一次,被评为“赣州公安交管年度先锋人物为民服务好交警”、“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除此之外,在各类比赛活动中也多次荣获佳绩。
钟幸阳,兴国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兼社区民警。他管辖4个村66个村小组,10000余人。钟幸阳主动加入辖区所有村务公开微信群、便民微信交流群共70余个,添加辖区微信好友5000余人,并积极在微信上处理辖区群众的报警求助、回复群众的咨询问答,提供服务帮助。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当群众的快递员,累计为群众运送物资150余次,服务群众500余人。连续22天高强度工作,最终病倒在抗疫一线。在病床上,他仍调度所里的疫情防控工作。
黄龙强,石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以来,黄龙强共参加侦办疑难复杂案件200余起,各类大小案件2000余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他积极发挥刑侦业务特长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全力参与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共参与核查各类线索101条,侦办涉黑涉恶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4名。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荣立三等功1次,先后获评“全省采集能手”“优秀公务员”“优秀人民警察”“抗疫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许楠,会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教导员。他敢于担当、嫉恶如仇,参与或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40余起,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被抽调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他发扬顽强拼搏、勇于攻坚,克服各种困难,成功参与“罗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件”、“欧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多起影响重大、性质恶劣案件的侦破,将一大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效地消除了社会影响,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蒋文泰,赣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网络监控大队副大队长。他树立主动服务意识,为机关各部门服务好,为基层一线服务好。积极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牵头完成了我市2017年度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申报,并获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努力做好各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提供支撑。在全省信息化勤务核心岗比武竞赛中,获得全省个人第一,团体第一。
陈鹏,大余县公安局内良派出所所长。他办理了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各种刑事、治安案件600余起,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000余起。调任内良派出所任所长后,针对辖区治安形势特点,他带领民、辅警走遍每一段山路、每一个屋场、每一户山里人家,扎实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社会治安满意率连年攀升,民调成绩稳步提升,2017年内良派出所被评为江西省公安机关信访“四无”基层所队。先后荣获“优秀人民警察”、“十佳民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谢雁波,赣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四级警长。他发挥专业素养,屡破假币案件,作为专案组成员,破获建国以来江西省最大的伪造货币案,一举捣毁制假窝点一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缴获假币7188.6万元和整套印制设备,破获多起假冒注册商标案、骗取贷款、职务侵占、虚开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被公安部经侦局授予“打击假币先进个人”,荣获“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被记嘉奖、三等功一次。
温海峰,瑞金市公安局叶坪派出所民警。作为一名驻6村、辖区人口1.7万多人的社区民警,他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竭尽所能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处纠纷1300余起,救助群众500余人次,2019年民调评警工作成绩在赣州市前列,办理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41起,抓获潜逃20年的命案逃犯谢某等各类逃犯23名。被评为2020年江西省“新时代赣鄱先锋”、“优秀共产党员”、“执法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全警情录入先进个人”等称号。
陈俊,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高校园区派出所民警。面对穷凶恶极的持刀歹徒,他挺身而出,和凶残的歹徒展开搏斗,竭尽全力将歹徒绳之以法,自己却被砍了3刀。一刀距离颈动脉只有1.5厘米,一刀把半个左耳砍了下来。先后荣获嘉奖、“优秀工作者”、“十佳民警群主”、“民调评警先进个人”等称号。
李兴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便衣侦查大队大队长。通过发动群众、研判侦查涉黑涉恶线索,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在侦办章贡区谢某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章贡区曾某斌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整体案件侦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抓获犯罪成员140余人,破获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拘禁等案件共80余起,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参加工作至今,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
李宝宝,赣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四级警长。该同志参与审核各类“命案”近百起,指导侦办了20余起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特别是指导侦办的“崇义袁某鹏故意杀人案”,成为2011年《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首起“零口供”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件,办案质量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在抽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参与了线索核查、专案侦办、综合材料撰写等多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执法工作白皮书制度,被省厅作为范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受到公安部的肯定,成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范例。先后获评局优秀民警、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获三等功和嘉奖各一次。
吴泳强,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四级警长。2020年初,该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共检查车辆6512人次,人员14259人次,劝返车辆203辆,人员342人次。在全省公安信息化比武竞赛中,他不畏强手、顽强拼搏,从全省11个设区市岗位能手中脱颖而出,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2次。
黄可俊,宁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抽调任局扫黑除恶专案组综合组组长,并担任李某涉黑组织“637专案”主办民警,积极收集李某涉黑组织违法犯罪线索100多条,该案先后共93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先后被评为十佳社区警务工作者、优秀社区警务工作先进个人、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荣获宁都县“五一劳动模范”。
艾凡赫,市局巡警支队巡逻三大队三中队代理指导员。服役18年,从警2年,身处110处警、巡逻防控一线,他牢记职责使命,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险关头豁得出。2年来,稳妥处置各类警情200余起,实现“零失误”,教育处罚不文明出行、违章驾驶等3500余起,实现“零投诉”,挽救轻生人员3人、救助迷路小孩、走失老人、受伤群众5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30余起。(赣州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