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在南京秦淮区的一家酒吧里,有不少年轻人在喝酒,到了1月1日凌晨2点左右,酒吧里的李某突然开始脱衣服,他要干什么呢?
原来,当天李某在与朋友喝酒,去洗手间的路上,觉得有一桌人挡住了他的去路,喝多了的李某就很生气。于是,他就在酒吧内把上衣一件件脱掉,露出了上身的纹身,想要吓唬那桌人,幸好被朋友和工作人员拦住了。
气不过的李某虽然把衣服穿上了,但还是愤懑不平,于是过了一会,他再次绕到那一桌,朝桌上每个人都打了一拳。其实这桌人跟他根本不认识,在李某上去打人之前,也没发生过任何口角,莫名其妙就被打了。
被打的人报警后,经民警查看,李某上身确实有纹身,还纹纹了三只小猪。1月20日,经过警方调解,李某在与被害人达成赔偿民事和解后,同意赔偿受害者18000元。此外,他还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