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水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对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汽车票的一名女子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派出所民警在建水汽车客运站日常巡查中发现,客运站一售票窗口,一名女子正在使用别人的身份证购买当日发往红河州某县市的汽车票。 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询问,该女子声称身份证是她捡来的,因为同行人员忘记带身份证,她便使用捡来的身份证购买汽车票。
该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行为,建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对其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治安罚款200元处罚并扣押了她捡到的的身份证。
针对建水汽车客运站未严格按照实名售票规定出售长途汽车票的行为,派出所民警依法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客运站进行限期整
汽车客运站作为一个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时,暴恐分子还会藏匿于其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向民众的日常出行提供一个更安全稳定的环境。从2017年3月1日起,云南省将在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