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在2017年道县县区小学带编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道县一中高级教师吴某精心策划,并安排其儿子同学冯某娟(在校大学生)与文某一同参考,通过互换试卷、冒名签署他人姓名的方式,使文某非法获取高分成绩,涉嫌骗取国家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近日,湖南省道县的蒋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道县一中高级教师吴某涉嫌存在违纪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蒋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被反映人吴某系道县一中高级教师,长期不承担教学任务却未按规定降低薪资,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和人脉关系,通过请客送礼拉关系、替人介绍工作、安排代考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在2017年道县县区小学带编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吴某先后两次帮助文某实施作弊。第一次考试中,安排前后座供文某抄袭,因文某基础太差未能成功;第二次考试中,吴某安排其儿子同学冯某娟(在校大学生)与文某同时报名参加同一场次笔试。当时,因文某无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报名条件,吴某通过关系利用假教师资格证为其报名。
在考试过程中,文某与冯某娟二人同场同卷,吴某授意二人实施换卷操作。考试结束后,在监考环节或收卷间隙,文某与冯某娟将各自答完的试卷进行互换。冯某娟答的那份优质试卷,由文某签署“文某”的名字和考号;文某答的那份低质试卷,则由冯某娟签署“冯某娟”的名字和考号。两张试卷上,均出现“正文答题笔迹”与“签名笔迹”明显不一致的重大异常(署名为“文某”的试卷主体答题内容实为冯某娟笔迹,仅签名为文某笔迹,署名为“冯某娟”的试卷反之)。此笔迹矛盾属于可查证、可鉴定的客观铁证。
如此这般,凭借互换后的试卷,文某以虚假高分进入面试乃至最终录用环节,挤占其他诚实考生名额,非法获得带编小学教师岗位。事后,文某支付冯某娟3万元好处费。吴某不仅收取文某的好处费,录取后又向其父索取4000元。
而且,当时的文某由于没有教师资格证,不具备考编报名的基本条件,吴某通过关系利用假教师资格证为文某报名,使其获得考试资格。文某和冯某娟均持假教师资格证参加考试。现冯某娟的假教师资格证在我手上,可作为调查的重要物证。
反映人承诺以上所述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并愿意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进一步线索。恳请有关部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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