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贵州织金县一村林场承包人涉嫌违规处置林地引争议

导读: 5月12日,贵州省织金县马场镇小河村村民彭某昌、张某学、彭某富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本村林场承包人黄某昌(前任村支书),涉嫌利用林场承包职权,长期侵占村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集体林

  5月12日,贵州省织金县马场镇小河村村民彭某昌、张某学、彭某富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本村林场承包人黄某昌(前任村支书),涉嫌利用林场承包职权,长期侵占村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集体林地、侵害全体村民合法利益,同时涉嫌超审批采伐林木、截留集体收益与专项补助等问题。


 
其一,长期隐瞒林场经营账目,涉嫌侵占村集体林木收益20余年。2001年5月,黄某昌与小河村村委会正式签订《小河村林场承包合同》,合同中对林场经营收益分配作出明确约定:林场林木已覆盖经营面积收益按四、六比例分配,未覆盖面积收益按二、八比例分配。
自承包合同生效至今的20余年里,该林场通过林木销售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黄某昌无视合同约定与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长期刻意隐瞒林场经营情况,从未向小河村村委会及全体村民公示任何林场经营账目、林木砍伐面积、销售收益明细,始终不按照合同约定向村集体支付收益分成,私自独占全部林场经营收益,严重侵占村集体资产,损害全体村民的集体利益。目前,林场原有人工种植林木已基本采伐完毕,集体长期应得收益全部被其非法侵占。
其二,违规超审批面积采伐林木,涉嫌违法采伐,相关核查正在推进。经我们村民多方核实发现,黄某昌在林场经营采伐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林业采伐审批规定,实际林木采伐面积远超林业部门审批的合法采伐面积,涉嫌存在违规超范围、超限额采伐林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我们依法向县级林业部门申请了林场林木采伐信息公开,调取核实了相关采伐备案资料,确认其超审批采伐的违规事实。2025年12月2日,我们已正式向县林业部门提交书面查处申请书,目前该事项仍未查处。
其三,涉嫌截留侵占林场火灾专项补助,村民未享受合法补助权益。多年前,本村林场曾发生火烧灾情,上级政府针对林场火灾灾情拨付了专项灾后补助资金。该补助属于村集体专项资产,应依规落实分配给本村受灾村民或用于林场灾后修复。
但黄某昌刻意隐瞒补助政策及资金信息,私自把控补助申报、发放流程,全村群众从未领到,疑似存在截留、侵占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行为。恳请上级部门逐一核查资金流向与发放明细。
其四,未经集体决策私自转让集体林场,涉嫌违规处置重大集体资产。在未征得小河村村委会同意,未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表决,未履行任何集体资产处置民主决策、公示报备程序的前提下,黄某昌擅自将本村集体林场部分土地面积,以121万元的价格私自转让给毕某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风力发电设备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施工)。
该行为涉嫌私自处置村集体重大资产,严重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村集体及全体村民的资产所有权与知情权、决策权。后续因村民向镇里反映该违规情况,该笔121万元转让款项目前被截留于镇政府,资产处置争议及资金归属问题尚未妥善解决。
基于以上全部事实,为维护小河村集体资产安全、保障全体村民合法权益、整治集体资产乱象,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黄某昌上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立案彻查。
2、依法依规认定黄某昌涉嫌侵占集体资产、违规采伐林木、私自处置集体林地的违法违规事实,从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额追缴其多年来侵占、截留的林场收益、专项补助及违规转让林地所得等全部非法所得。
3、全面核查本次事件中时任镇、村两级干部履职情况,对涉嫌存在失职渎职、监管不力、包庇纵容、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4、督促相关部门将全部追回的集体资产、非法所得足额返还小河村集体,同时指导、协助本村建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账目公示、民主监督、资产处置审批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此类侵害集体利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反映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客观,均有据可查,如有任何虚构、捏造、夸大情形,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村集体资产被侵害问题,尽快核查处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与乡村集体资产管理秩序。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法制快报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资讯标签: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