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和谐、人人安居乐业,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团结身边人民群众共同遵纪守法,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保障。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莱新中学退休教师亓某孔,致函主管部门说:我因实名反映他人骗取国家资格证书等违纪违法问题,屡遭打击报复,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催促,至今都没有得到公正处理。

为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我们答应书面采访当事人。当事人在书面回复说:我叫亓某孔,男,今年75岁,1975年入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从中学高级教师岗位退休,户籍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现在长住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为了减少社会丑恶现象,2013年9月底,我在济南市天桥区通过电话向相关机关,实名反映了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莱新中学办公室主任高某骗取“中教一级”职务资格证书问题,并于2014年1月31日将其违法行为曝光在“莱芜在线”等多家知名网站上。高某得知情况后,立即纠集其妻吴某珠等亲朋好友、网友数十人,在莱芜在线传媒有限公司个别人员配合下,从2014年1月31日至2016年6月24日长达29个月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实施了无数次的诽谤、侮辱和寻衅滋事等不法侵害活动。
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并申请监督。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公正处理,以高某为首的多名不法侵害者长期逍遥法外,至今已经超过十二年之久。
最令人费解的是,2026年4月13日中午,当自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到北京反映情况,在熬过长长的上访队伍后,公然有一家级别相当高机关的胡姓男性人员,明显违犯《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自己提交的六个案件的申诉材料拒绝接收,只收下了自己当面填写的六份《登记表》。
众所周知,纠正下级错误是上级领导的基本职责、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为维护自己人身权,我希望能够公开披露案件事实,促使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将两个刑事申诉案件指定济宁市邹城市主管机关管辖,包括四个行政或民事申诉案在内的六个申诉案,都能最终得到公正处理,以实际行动为法治中国建设奉献余热。
来源:头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