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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称其房屋被多次强拆,当地基本农田遭破坏

导读: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王湾村一组王某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房屋被多次强拆却未获补偿,以及当地基本农田及水利设施遭破坏等问题,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尽快查明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王湾村一组王某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房屋被多次强拆却未获补偿,以及当地基本农田及水利设施遭破坏等问题,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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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三次违法强拆,程序全失且伴随暴力伤害。2022年2月23日,张滩镇领导陶某某带领200余人,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反映人南侧二层155.8平方米房屋(该房屋虽2019年加建,但此前2021年9月28日房屋征收现场勘丈已记录在册,且未提前送达合法违建认定文书)。拆除中,工作人员受指使拉扯、推倒反映人妻子陈某芳,致其右侧第6、7根肋骨骨折。经安康市中医院、汉滨区第一医院诊断确认,产生高额医疗费。反映人被迫放弃工作照顾妻子,造成经济与精神双重损失。但镇里事后却否认暴力行为,出具“拉至警戒线外”的虚假调查结果,掩盖事实。

    2024年2月27日,镇里再次组织150余人,强拆反映人东南侧1987年建成的155.8平方米自建房(该房屋为合法老宅,无任何违建认定依据),再次致反映人妻子陈某芳右耳失鸣住院。此次强拆已被安康铁路运输法院(2024)陕7101行初181号判决书认定“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法院明确指出,张滩镇政府既未证明房屋位于乡、村庄规划区内(无《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执法权限),也未按《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履行“公告限期自行拆除、保障复议与诉讼权利”的法定程序,属典型“拆违代拆迁”,借违建之名规避合法征收补偿义务。

    2024年11月7日,镇里持汉滨区法院(2024)陕0902行审27号《行政裁定书》(反映人认为该裁定不公),再次组织100余人强拆反映人宅基地上二层半房屋。至此,反映人600余平方米房屋全部被毁,至今未获一分钱补偿,毕生基业化为废墟。

    其二,违反“先补偿后拆迁”底线,拒绝支付任何补偿款。反映人房屋位于汉滨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2021年4月汉滨区住建局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但镇里始终未与反映人达成补偿协议,且无视国家“先补偿后拆迁”政策,既不支付房屋补偿款,也不落实土地附着物补偿,仅汉滨区政府2023年9月作出的《补偿决定书》(汉政字〔2023〕103号)中,仅提及186.89平方米房屋“1:1产权调换”及8113元附着物补偿,与实际损失严重不符,且该决定未履行充分协商程序,属单方定价行为。

    其三,破坏基本农田与水利设施,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在城东新区建设中,镇里违规占用东至后堰村8组张某鸡场、南至磨河到黄洋河二桥、西至黄洋河到奠安塔、北至汉江二桥到石梯镇的大片区域,造成数千亩基本农田被毁,上千亩一级土地因挖沙、埋渣土丧失耕种能力,水利设施被破坏,导致当地村民回归“靠天吃饭”的困境。同时,南水北调污水处理工程仅做表面文章,未实际达标,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保护基本农田”、“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不得开工”的规定(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安自然资分字(2020)529号文件仅为用地预审意见,非合法批准手续),却无人承担责任。

    其四,复议与复查“走过场”,漠视反映人诉求。反映人不服汉政字(2023)103号《补偿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安康市司法局(受汉滨区政府委托)未审查补偿标准合理性、强拆合法性,直接作出(2023)1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成为张滩镇政府二次强拆的“合法借口”,违背了《行政复议法》“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的法定职责。2024年反映人就强拆与补偿问题申请复查,汉滨区政府作出(2024)9号《二次复查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无任何不予受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剥夺反映人信访救济权利。

    其五,行政裁定缺乏事实依据,损害反映人合法权益。2024年7月18日,汉滨区法院作出(2024)陕0902行审27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反映人房屋。该裁定未审查张滩镇政府强拆程序违法性,未采信反映人提交的房屋勘丈记录、强拆受伤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单方面采信镇里虚假陈述,无视《法官法》第十条“法官应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裁判”的规定,成为镇里第三次强拆的直接依据,损害了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其六,反映人依法维权,绝非“扰乱秩序”。因多次合法途径(信访、复议、诉讼)维权无果,2025年2月14日至18日,反映人在中建七局汉滨区职教中心施工现场阻碍施工,虽被以“扰乱单位秩序”处以警告,但该行为实属无奈之举。反映人始终认可项目建设的公益性,仅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补偿义务与程序,却遭多次不公对待。现反映人承诺,若相关部门依法解决补偿与赔偿问题,将全力配合项目建设,绝不再采取过激行为。

    综上所述,反映人作为普通农民,毕生积蓄投入房屋与土地,却遭多次违法强拆和裁判不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调取强拆现场视频、医院诊断记录、征收勘丈档案等证据,按照国家政策落实补偿与赔偿,还反映人一个公道。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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