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近日接受总台记者专访时指出,香港事务属中国内政,香港国家安全法不容他国指手画脚。
张永和教授说:“毫无疑问,美国涉港法案是对中国内政的严重干涉。”他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中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张永和说:“香港国家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具体实施,其法律制定依《宪法》和《基本法》而来,颁布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行为有上位法支撑,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法权限。法律对于每一个国家而言都是主权的象征,所以任何因香港国安法而采取对香港的任何干涉行为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
张永和教授表示,一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应侵犯他人权利,这是任何文明国家为国民提供人权保障的必要前提。人权体现在方方面面,存在不同价值诉求,但在法理中,秩序是全部价值的基本需求。他说:“在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里,谈不上自由、平等以及民主等,更谈不上经济发展和国民安居乐业,也就谈不上人权。在无序状态下的所谓自由、平等或民主等都是虚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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