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在黑龙江鹤岗的一家烧烤店内,有两伙人突然发生斗殴,情急之下竟然端起桌子上涮肚锅的烫互泼,火锅烫的温度很高,最后致多人被烫伤。
民警调查后发现,之所以这般大打出手,只因一方中的一位女子在期间去烧烤店的洗手间上厕所,另外一方的顾客也想用洗手间,就在门口等着,在门口等候的时候把厕所的灯关了又打开,当时女子还在洗手间没有出来,双方因此就发生口角,到激烈处就引发了这样惨烈的斗殴,用烫互泼的时候,其中一方的小女孩被吓得大声哭喊,可见斗殴的性质有多么恶劣。
斗殴结束以后,有3人暂定为轻伤。警方找到了全部的涉案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也对其中引起斗殴的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其中3人已刑拘。
就因为“上厕所”事件,多么普遍的日常小事,竟然让双方打的头破血流,还为此有人拘刑,可谓是“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说到底,也和东北人的性格有关,本来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放到东北汉子的豪爽、易冲动性格上,看来只能是“小事化大事了”。
东北人的豪爽一直让人钦佩不已,在他们的骨血中似乎一直留存着“不打不相识”的文化气息。
如今是法治社会,打架斗殴会就是触犯法律。或许搁在战争年代,东北人都是“头破血流”之后总能“化干戈为玉帛”,可是如今,没等到化为“玉帛”,就惊扰了国家法律。所以规劝东北汉子,骨子里豪爽没错,但是控制一下“冲动”,说不定更加适应我们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