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莲花县公安局彭志辉滥用公权、欺压百姓的斗争是从1990年开始的。整整斗了23年!2013年7月30号莲花县新一届领导出于注重、关心民生。才拿出十万元要我停访息诉!但对派出所长彭志辉执法犯法丝毫无损!我死不瞑目!
朱康恩在这里要表达诉说的是:派出所长造假只要几个小时。老百姓翻案要几十年!上访路太艰辛!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翻不了。含冤离开了人世!你说,执法者造假!害不害人?执法者造假!给受害人和家庭带来了一生的永久伤痛!是一般常人难以承受的!
我希望这个诉说能给社会一个警示。提醒那些有权人、办案时需要自律!切实的实事求是才好!
1、“打、砸、抢”案不是关起门的,是在街上闹市口,目击者数百!他们就是证据!
2、告彭所长的状是问过律师段国祥的。告状材料才交到政法三家的。他就是证据!
3、朱康恩从彭开萍的客厅进入他的卧室去接触娼妓时,客厅里的好多人?他们就是证据!
4、我35岁脑萎缩从何而来?我必须说一个简单不过的问题:前面的车子撞伤了人“跑”了。后面车子的好多人,虽然没有看到“前面车子怎么撞”,但他们看到了当时的第一现场,他们就是证据!
5、我35岁脑萎缩从何而来?一系列的医院捡查报告单和医生证词。还有20多年保留下来的治疗脑萎缩发票。他们就是死的证据!已形成了一系列的证据链。充分说明彭志辉就是凶手,想逃是绝对逃不掉的!不要以为咱老百姓什么都不懂!
6、我35岁脑萎缩从何而来?受害人亲身受的折磨就是真实有效的证据!真正的证据就在派出所民警刘志红手里:八个人的现场《见证人笔录》到底到哪里去了?真正的证据就在“一个月的关押牢房中”!
8、派出所长在审询室里打人(关押一个月)叫我去找“真实有效的证据”?(你们真够聪明!简直“聪明透顶”!) 那还要公安和警察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