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即2020年1月30日的日内瓦时间13:30,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博士将再次召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突发事件委员会开会,会议将针对此次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并如何处置疫情作出一些决策和建议。
鉴于目前网络上很多关于中国将被列入“疫区国”,“经济封锁三年”等等模糊的信息,本公号想提供一点关于PHEIC的通俗易懂的解读。
WHO在本次会议中并不会使用“疫区国”概念。根据WHO官网的定义,也没有关于PHEIC状态的时间期限。事实上,根据前4次的宣布PHEIC的经验,时间期限是根据具体疫情的控制情况来决定的,也就是WHO会宣布是否取消PHEIC的状态,而不是一开始规定一个3个月或3年的期限。
A:决策流程:1)由Emergency Committee(突发事件委员会) 的独立技术专家和受影响的相关国家代表组成,给出最终“是”或“否”的意见;2)世卫组织总干事有最终且唯一的决策权,即是否宣布中国疫情构成PHEIC。
A:根据WHO官方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当时委员会主席Didier Houssin教授说到内部专家的意见是“50:50”。反对宣布PHEIC的意见是“为时过早”,理由一是中国以外的确诊案例数量并不多,理由二中国政府也在做出最大努力控制疫情。主席当时也指出,哪怕不宣布PHEIC,他们也会听取很多专家的积极建议,更好地帮助各国应对疫情。
A:宣布PHEIC后,WHO协调组织国际社会应对疫情的权限扩大了。比如,WHO可以发布受影响国家是否应该限制与中国进行旅行或贸易的建议。注意,WHO只发出建议,而不是强制性的旅行禁令或贸易禁令。各国可以自行决定针对PHEIC的情形要如何应对。
A:其实并不是的。有全球卫生专家曾指出:WHO的现实中的决策很难排除政治及经济的考量。2019年刚果民主共和国爆发埃博拉病毒疫情时,WHO也曾出于经济等因素(比如可能造成边境封锁)的考量而犹豫过,没有第一时间宣布刚果的PHEIC(当然最后由于疫情太过严重,还是宣布了)。参考2019年6月13日埃博拉病毒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记录。
A:不管是否宣布PHEIC,突发事件委员会的目标都是给出在尽可能减少对贸易和旅行的影响下控制住疫情的国际传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