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等内容,请应聘者留意招聘信息的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