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10日(每天9:00至20:00)。
(一)考生(含应届、往届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6月23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6月23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二)考生在打印准考证的同时,需打印《2020年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情况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一)考生入场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首场考试时须持《承诺书》,部分考生还需按规定携带核酸检测报告。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安检,并接受人脸识别、体温监测等,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不同考试科目可能编排的考场不同,请考生一定注意。
(二)除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非必需物品(包括手机、手表、书包等)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三)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考点。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送考家长不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点内均设立违纪作弊举报电话(我院举报电话),希望广大考生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