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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博士告美大学歧视案证人:被警告不准讲中文

导读: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当地时间1月29日,华人陈姓博士(Daniel Chen)状告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校务委员会及其前任项目导师涉嫌种族歧视案,在洛杉矶县高级法院(Stanley Mosk Courthouse)进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当地时间1月29日,华人陈姓博士(Daniel Chen)状告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校务委员会及其前任项目导师涉嫌种族歧视案,在洛杉矶县高级法院(Stanley Mosk Courthouse)进行陪审团审理程序,两位华人证人上庭,讲述他们在UCLA实验室中被人挑剔英语不好、不准讲中文的过往。

洛杉矶县高级法院。(美国《侨报》记者翁羽摄)

  陈博士告UCLA及其导师涉嫌种族歧视案1月29日于洛县高级法院14号法庭进行辩论,上午出庭的有被告方证人UCLA病理学和实验室医学部人力资源主管艾力(Markus Avery),下午出庭的则有原告方证人UCLA前雇员吴大卫(David Wu,音译)和现任雇员魏文迪(Wendy Wei,音译)。

  在上午的辩论中,被告方律师朗科(Stephen Ronk)拿出学校政策,并通过艾力的回答讲解,以证实UCLA自2000年开始就有规定在实验室工作环境需用英文沟通,避免如病患等第三方在场时造成信息传递错误。此外,UCLA包括博士后等项目课程是1年1签,一旦学生入读后不符合校方要求就会被终止继续参加项目课程的资格。

  朗科律师随后出具多份不同导师评定的课程评估成绩单,表明陈博士入学半年后的成绩显示,他成绩分数偏低,依然跟不上状态,最后导致他被终止继续课程的资格。而艾力认为这多份评估成绩单并未让他感觉有不合常规的地方,因此是终止陈博士的资格是符合校方政策要求的。

  陈博士的律师巴雷拉(Patricio Barrera)则指出艾力的证词经常变动,企图掩盖他对学生成绩评估并不了解实情的状况。不过,巴雷拉律师并未在学校政策上做过多纠结,而是传召两名华人证人,表示UCLA病理学和实验室医学部的实验室中,确实有挑剔华人英文不好的状况存在。

  原告首先传召了现居住在洛杉矶东区蒙特利公园市(Monterey Park)的中国台湾移民吴大卫。吴大卫曾在13年前受雇于UCLA并组建了一个细胞遗传学方面的实验室,但是身为实验室主管的他,经常被实验室雇员佩尔基(Jennifer Pelkey)挑剔英文不好。

  此外,佩尔基还联合其他人向吴大卫的上级投诉,不满吴大卫的实验室内有人用中文交流。同时,吴大卫实验室的华人雇员则认为禁止讲中文不合理,希望校方拿出法律依据。然而,吴大卫的上级并为对如何处理问题给出指引,反而是在投诉争议不断扩大后,解雇了吴大卫,理由是他故意让管理者难堪等。

  吴大卫在2017年10月看到了中文媒体关于陈博士的报道后,发现简直就是当年事件的重演,只是佩尔基从当年的基层研究员成为了导师。他联系UCLA希望了解情况,但一直没得到回应,随后只能和原告方联系。

  原告方又传召了UCLA现任雇员魏文迪,她和佩尔基是同实验室的导师。她的英文更不流利,而她被佩尔基挑剔英文说不好的次数更多。其中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有一次她和陈博士进行工作交接,佩尔基却专门走过去警告他们不要讲中文。

  在魏文迪的回忆中,陈博士的课程要求极高,必须有导师的讲解才能带入门,课本讲稿是无法取代。但是,佩尔基却反复三次和她说,上级让自己不要跟陈博士讲解,而是让他自学。

  曾有一次,魏文迪看到陈博士实在困难想帮助他时,佩尔基会严厉警告魏文迪不能教陈博士,这让魏文迪不敢再多管闲事。最后,陈博士在只能自学的情况下,头三个月的课程进度严重落后,4个阶段的学习只完成了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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