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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躲追债电话 将手机呼叫转移至110

导读:   肥西县紫蓬山某学院学生陆某欠下八家网贷平台的贷款无法归还,每天不断有人给她打电话讨债。为防止“骚扰”,她将自己的手机呼叫转移至110,致使合肥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被骚扰了半个

  肥西县紫蓬山某学院学生陆某欠下八家网贷平台的贷款无法归还,每天不断有人给她打电话讨债。为防止“骚扰”,她将自己的手机呼叫转移至110,致使合肥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被骚扰了半个多月。

  1月11日,肥西县公安局接到合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近期,合肥市110多次接到“报警”电话,对方自称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不断向紫蓬山某学院学生陆某催款,影响了正常接警,要求辖区派出所找到陆某本人,并给予处理。

  接到指令后,肥西县公安局紫蓬山派出所展开调查,并前往校内开展工作。1月14日,紫蓬山派出所依法传唤陆某到所接受调查。

  据陆某交待,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其先后在八家网贷平台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相互还贷。“她借了五六千元,以为能还上”办案民警说,但由于无固定收入,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一直入不敷出,贷款本息已经累积到了将近2万元。因无法按时还款,陆某遭到各平台不间断的电话追债。

  “电话中,对方声称如果不还钱,就要到学校找人,还要联系家里人”,民警介绍,陆某有些害怕,想到一个“奇招”,将自己的手机呼叫转移至110报警电话,她觉得,这样对方听到后,以为自己报了警,便不敢再“骚扰”。

  从2017年12月中旬开始,陆某将手机呼叫转移至110。据陆某回忆,高峰时期,平均一天约5至6个催款电话呼入,并持续了半个多月。直到1月13日,在得知公安机关已经到学校找她后,因害怕而取消了呼叫转移。

  到案后,陆某对其设置呼叫转移而扰乱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的持续行为供认不讳。

  考虑到陆某主动消除影响,对其违法行为认识比较深刻,紫蓬山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陆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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