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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大“毒牛百叶案”一审宣判 35人获刑

导读:还记得去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特大"毒牛百叶案"么?那个位于龙岗的地下加工厂用危险化学品泡出毒牛百叶等食品,月销售额达 300 多万元。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他下游销售档口的犯罪嫌疑人共 35 人因涉生产、销售

还记得去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特大"毒牛百叶案"么?那个位于龙岗的地下加工厂用危险化学品泡出毒牛百叶等食品,月销售额达 300 多万元。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他下游销售档口的犯罪嫌疑人共 35 人因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周某、廖某某均获判有期徒刑 10 年,朱某某等 32 名被告人分别获判 6 个月至 4 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毒牛百叶流入龙岗罗湖多个市场

2017 年 3 月 17 日,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前期线索排查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龙岗区平湖镇顺平市场查获一个加工销售毒牛百叶等水产品的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周某、杨某某等 22 人。民警在一楼、四楼的冻库内查获牛百叶原材料约 9300 公斤、牛百叶成品约 15500 公斤;在四楼生产车间内还查获牛百叶半成品约 1320 公斤;来路不明的氢氧化钠 1425 公斤、过氧化氢 950 公斤。随后,民警根据该火锅食材经营部的销售记录,顺藤摸瓜,抓获了在本市各大档口销售该批牛百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 13 人。

2017 年 10 月 16 日,罗湖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本案涉及的其他下游销售档口的犯罪嫌疑人共 35 人起诉至罗湖区人民法院。据悉,该案是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最大规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员达到 35 人,查获的有毒牛百叶数量巨大,仅在生产厂家查获的有毒牛百叶(含部分半成品)就有近 30 吨;涉案金额也巨大,根据现有证据,该火锅食材经营部仅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销售金额就达人民币 750 余万元。

2018 年 3 月 28 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周某、廖某某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朱某某等 32 名被告人分别获判 6 个月至 4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涉案物品被及资金也被依法判决没收。

深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也一向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就以罗湖区检察院来说,在对此类案件从快从严处理的同时,还立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在 2017 年,该院对食品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 38 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未立案的案件线索 6 条,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 6 件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4 名国家工作人员被查处

在办理该起非法制售牛百叶案过程中,罗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发现其背后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因涉及龙岗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经请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后,市检察院将相关线索交由罗湖区检察院办理。

经初查,2017 年 5 月,罗湖区检察院对龙岗市场监管局平南所负责人陈某翔,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对龙岗市场监管局平南所执法一队队长郑某敏、工作人员丘某航、郭某辉,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

据罗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郑某敏作为执法队长,之前接到群众举报后,带队对深圳市悦来粤好火锅食材经营部进行检查过程中,明知现场发现的牛百叶等有问题并已拍照取证的前提下,却仍然检查走过场,之后又接受他人说情并索取好处费,指示队员在申诉举报系统上违规作结案处理;平南所的负责人陈某翔,在连续收到相关举报且明知该食材经营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点的前提下,却严重不负责任,未对该经营部的非法生产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管,且对郑某敏的检查结论未进行审核即同意办结举报。(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刘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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