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方便快捷,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代步工具,然而电单车在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福田警方快速出警果断处置一起电单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4月10日凌晨4时,华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田面村某楼103号房着火,有很大明火。接到报警后,巡逻和消防警力迅速赶赴现场。此时田面村应急队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于事发地点距离应急队很近,应急队能够很快到达现场,先进行扑救。巡逻和消防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后,也立即加入扑救,历时三十分钟将火情扑灭。
(一次大意,一片狼藉)
经消防民警现场初步调查,该起火灾事故系当事人陈某当晚把电单车电池拿进屋内充电,电池突然燃烧引燃周边杂物引起,所幸民警和应急队扑救及时,无人员伤亡。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教训,4月10日下午16时,华富派出所联合街道办召集辖区物业管理单位在火灾现场召开现场警示会,通报“4·10”田面村某楼火灾情况,要求各物业单位落实电单车严禁入户充电,加快建设室外充电设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对英勇参加灭火的物业队员及应急队员颁发奖金予以表彰慰问。当晚华富派出所联合街道办在田面社区联合开展禁止电单车入户充电检查专项行动。
福田警方提醒
1.不要把电单车放在家里充电;
2.不要夜间充电,因为夜间充电极易电量过载,引发火灾;
3.不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区域停放电单车或者为电单车充电;
4.在为电单车充电时,要做好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5.要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充电,充电器和电池的电压要匹配。
案件素材来源:华富派出所
文:陈佩环 / 复核:王瑜 / 审核:任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