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西乡派出所专职民警、消防协管员在西乡街道海城三区 87 号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工人贺某在未取得焊工资格上岗证的情况下,违规明火作业。随后,民警和队员在海城三区 37 号检查时,又发现一名工人宋某同样在未取得焊工资格上岗证的情况下违规明火作业。事发地处于聚居区,人流密集,俩男子工作地相隔仅约一条路。被民警查处时,二人都在焊接广告牌,飞扬的火星直接溅到周边的木板、塑料牌等易燃材料上,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十分危险。
民警立刻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贺某、宋某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西乡派出所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二日。
近日,西乡派出所铁拳出击全力打击未取得焊工资格上岗证违规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防民警提醒市民:电、气焊属于特种作业,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清空周围可燃物,安排专人看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想要做好焊接工作,市民需要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深圳晚报记者 罗典 通讯员 余柳仪 见习编辑 林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