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9时许,坦洲公安分局接到事主梁女士报警,称其手机于4月7日下午在其经营的窗帘店内不见了。到4月8日凌晨4时许,其手机支付宝内的13万多元被人转走。梁女士称,这些钱是几姐妹筹集准备母亲做手术用的,“当时心情特别着急。”
接报后,坦洲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侦查。经侦查发现李某某(女,21岁,茂名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对李某某进行传唤。
经审讯,李某某交代,自己在梁女士经营的窗帘店打工。4月7日下午,她在店内趁梁女士不注意将其手机偷走。4月8日凌晨,她将该手机支付宝内的13万多元转至他人账户。
根据李某某的交代,办案民警立即赶赴顺德,于4月8日下午4点找到被转走资金账户的当事人并追回赃款132380元。今天下午,坦洲公安分局将追回的12万现金及手机交还给梁某某,剩余的一万余元则原路退回至梁某某的支付宝内。
复而得失原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梁女士在今天下午拿到被追回的钱之后,却伤心落泪了。原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是她的表妹,已在自己的窗帘店工作多年,而且事后还陪着一起报案,“如果她当时承认是自己做的,我就会给她一次机会了。”
李某某交代,她和梁女士很熟,甚至彼此都知道对方手机的开机密码,“可能是自己一时鬼迷心窍,就偷了她(梁女士)的手机”。李某某交代称,偷到手机后,她找人帮忙破解了手机支付宝的密码,并将支付宝内的13万余元转至他人账户。
坦洲警方提醒,手机支付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捷,但使用不当就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并设置开机密码,最好设置手机SIM卡的密码,手机关机再开机时,如果没有SIM卡的密码,这张手机卡就不能使用,犯罪分子就不能接收到验证信息。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