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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奔波千里来到中山 儿子已是死刑犯

导读:“儿啊,我宁可一辈子见不到你,也不想在这里见到你啊!”母亲擦着眼泪说。儿子痛哭流涕:“妈,我错了,但一切都晚了。” 这是近日发生在看守所的一幕。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30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而致

“儿啊,我宁可一辈子见不到你,也不想在这里见到你啊!”母亲擦着眼泪说。儿子痛哭流涕:“妈,我错了,但一切都晚了。”

这是近日发生在看守所的一幕。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30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而致一人死亡的黑龙江籍男子郭喜刚执行死刑。

临刑前几天,市中院经多方努力联系到了郭喜刚的家人,让“失踪”多年的他得以和家人会见,作最后告别。

母亲奔波千里来到中山 儿子已是死刑犯

捅死招嫖女

他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郭喜刚是黑龙江人,1975年出生。2000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2006年经减刑刑满释放。2015年10月17日晚,郭喜刚因失业没钱,就携带手套、尖刀在中山市东升镇预谋抢劫。

郭喜刚途经东升镇某街道时,遇到李某某(女,殁年43岁)在路边招嫖,即跟随李某某进入李的租住房内。后两人因故产生争执,郭喜刚持刀朝李某某的颈部、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十下,致李某某因肝脏和右横结肠破裂、体表多处砍切创引起大量失血死亡。

市中级法院认为,郭喜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残忍,且有暴力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2016年7月22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郭喜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郭喜刚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17年5月1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对其死刑判决。

落实刑前会见权

办案法官为其寻家人

死刑命令下达后,市中院立即通知看守所安排郭喜刚与家属见面。但棘手的是,外出打工多年的郭喜刚早已和家人失去联系,打出的电话,不是空号就是无人接听;寄出的信,也被退了回来。无奈之下,看守所把郭喜刚想对家人说的话,录制成一个视频。录制结束后,因为多次寻找未果,郭喜刚已经放弃了见家人的念头。

为了将郭喜刚刑前会见权落实到位,中山看守所的干警和法官仍没有放弃,千方百计想要联系到郭喜刚的家属。一天,办案法官突然想起郭喜刚有当地的户籍证明,于是办案法官立即找到侦办该案的民警,表明了自己的想法,让他们联系出具郭喜刚户籍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希望能够找到郭喜刚的家属。

母子千里相见

他却已是死刑犯

经过多方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郭喜刚的叔叔,并联系上了郭喜刚的母亲和弟弟。原来,郭喜刚只是将户口挂在了家住黑龙江省的叔叔名下,叔叔对他向来是不闻不问。在当地警方的询问下,得知了郭喜刚的母亲如今已在几百公里外的辽宁省。

3月20日,在多方的协力配合下,郭喜刚母亲得以前来见儿子最后一面。因为长期与郭喜刚失去联系,郭喜刚的母亲早已在当地公安报警声称儿子失踪。但此时得知儿子消息的她,却悲喜交加。

3月26日,当郭喜刚见到专程从辽宁赶到中山的母亲和弟弟时,眼泪刷地就流下来,他预感到自己生命即将终结,便嘱托弟弟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犯了死罪出不去了,你要好好照顾妈。”他安排着自己后事,了却最后心愿。没想到临刑前,自己还能见到母亲,郭喜刚对法官和管教的努力表示感谢。

2018年3月30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对郭喜刚执行死刑。

“虽然郭喜刚已经对会见家属不抱希望,但是法院还会尽一切办法,让他们作最后的告别。死刑犯在临刑前会见家属、交代后事、向亲人告别的权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人民法院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也要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负责监督此次执行的法官说。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刘粤湘 马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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