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9时许,家住龙岗中心城的王女士赶到龙岗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报警称,其早上醒来发现自已的银行卡被莫名刷走4550余元,怀疑被盗刷。
接报后,新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发现王女士银行卡里的钱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出去的。民警进一步了解,王女士表示手机、银行卡并没离身,不存在其他的消费账号,近期也没有在网上购物。民警马上陪同王女士先赶到银行冻结了银行账户,继续循线摸查。
然而到了次日,王女士再一次接收到了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显示银行卡再次被刷2900余元。获悉情况后,民警详细询问王女士手机使用及银行卡绑定消费的相关信息。王女士这才想起,半年前曾丢过一次手机卡号,并用该手机卡号注册过某网上购物平台账号,同时绑定了两张银行卡。该手机卡号注销后,忘记解绑注册购物平台账号及银行卡。
根据这一新线索,民警循线追查,锁定在坂田街道一工厂务工的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5日下午,民警在坂田某科技园内将吴某抓获归案。
经审,嫌疑人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刷他人银行卡的违法犯罪事实。民警介绍,几天前吴某办理一个手机号,其在某网上购物平台登记注册时,发现该手机号码已经登记注册,并绑定有两张银行卡,遂心生贪念,利用该手机号码接收到的验证码接连盗刷消费。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龙岗警方提醒市民,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指尖”消费给人们购物带来极大的便利,手机号码的功能已不仅仅是通话联系的工具,它还与个人身份、银行、车辆等信息密切相连,一旦停用手机号时,要把手机号码绑定的软件、银行卡等解除绑定,以确保个人隐私和银行账户安全。
【记者】陶清清
【通讯员】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