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1日下午1时许,25岁的杨先生来到东门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当天早上6时许,在罗湖区文锦中路某宾馆房间被盗一部iPhoneX手机。杨先生眼神有些凌乱,明显宿醉刚醒。一问,才得知他从前一天晚上喝酒直到当天凌晨5时,陪他喝酒乃至最后送他一起去宾馆的是一名陌生女子。
原来,前一天下午,杨先生接到自称朋友的朋友的陌生女子电话,邀约一起喝酒,他并未多想而答应赴约,并与该陌生女子在罗湖区某酒吧内喝酒至21日凌晨,随后跟随该陌生女子至文锦中路一宾馆,由于意识不清醒,进入宾馆房间后就睡着了,待醒来后就发现手机不见了。民警通过杨先生描述,并调取酒吧、宾馆内部及周边视频监控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确定了其最终落脚点后,于2018年3月1日成功将嫌疑人、19岁女子钟某某抓获。
经过对嫌疑人钟某某的讯问,民警发现此案另有“蹊跷”。
钟某某供述,案发前几天,一名认识半年、名叫“娜娜”的女性朋友联系上钟某某,希望钟某某能够帮她一个忙,拿回曾经送给前男友的手机,并答应事成之后给钟某某2000元的好处费。在“娜娜”的不断教唆下,钟某某答应帮忙,并按照“娜娜”的示意,接近杨先生,邀约酒吧喝酒,并与其一同前往宾馆,乘杨先生醉酒昏睡的情况下,将其手机拿走后交予了“娜娜”。
3月7日12时许,化名“娜娜”的嫌疑人张某某(女、28岁)迫于警方压力到东门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警方调查,两名嫌疑人钟某某、张某某目前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约会”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与所谓“朋友”聚会喝酒时,也别放松了警惕,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的同时,不透露个人重要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