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广州新闻

上诉人曾松溪与上诉人郑伟增、李永才、曾文泉及原审第三人广州市深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导读: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曾松溪与上诉人郑伟增、李永才、曾文泉及原审第三人广州市深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曾松溪与上诉人郑伟增、李永才、曾文泉及原审第三人广州市深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0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1136元,由上诉人曾松溪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广州都市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资讯标签: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