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下午,2020年度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会议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正式召开。全市70多家旅行社企业参加了会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分管局领导出席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会议现场印发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填报指南,与会人员就奖励事宜积极发言提问互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20年度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据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已下发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的通知》。奖励工作分为申报、受理、审计、公示、支付四个阶段。通知要求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审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本年度奖励资金预算总额为700万元。
根据《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依法设立、经营的旅行社企业法人或者外地旅行社驻广州分社开展以下包价旅游经营活动之一的,可以申报来穗旅游奖励: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并入住广州市酒店1晚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组织接待外地(含港澳台,下同)游客来穗旅游,入住广州市酒店1晚以上,且年度内总人次达到3000以上的。
(三)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旅游行程含1个A级收费景区,或者1个A级免费景区和1个收费景区,年度内总人次达到1000以上的。
(四)以包邮轮到广州港口停靠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来穗旅游,并安排邮轮乘客(每艘500人以上)上岸旅游,行程含1个A级收费景区,或者1个A级免费景区和1个收费景区。
(五)以包机直航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架100人以上)来穗旅游,入住广州市酒店1晚以上,行程含1个A级收费景区,或者1个A级免费景区和1个收费景区。
(六)以包专列抵达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趟300人以上)来穗旅游并入住广州市酒店2晚以上,行程含1个A级收费景区,或者1个A级免费景区和1个收费景区。
各申报单位需根据申报奖励事项的不同,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来穗旅游奖励申报表、组织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组织接待外地人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组织接待“广州一日游”人次情况汇总表、包邮轮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包机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包专列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包价旅游团队游客名单等9个申报表格。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计。符合条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2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二)组织接待外地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15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四)包邮轮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艘邮轮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五)包机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架次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六)包专列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趟专列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