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以下简称“泊位使用费”)标准正式实施,中心六区共112条路段、2512个泊位全天准停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启动收费管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新管理模式。2512个泊位启动收费管理首日情况如何?为何实行阶梯收费?如何保障缴费情况?相关部门予以回应。
在泊位使用费标准实施前日,记者在江南东路看到,两旁的全天准停泊位已重新划线,并且停满了车辆,同时,部分车辆在挡风玻璃上积攒了一些落叶和树枝,看上去停放已经有些时日,在这些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还放置有“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收费,并实行‘先停车、后收费’的新管理模式”的温馨提示。
住在附近的白先生表示,经常看到道路两旁的车位停满车辆,他指着好几辆车说:“这些车好多天都没动过地方了。” 他认为,实行阶梯式收费可以有效地驱赶“僵尸车”: “只要开始收费,那些‘僵尸车’就会移走,真正有需求的人也会掏腰包停车满足自己短时间停车的正常需求。”
广州市中心六区泊位使用费标准实施当天,记者在江南东路看到前一日两边停得满满的几十个车位,如今只有十几辆车停放,显得空旷很多。“我家住在附近,今天来办事,很意外有这么多空位。”胡先生告诉记者,泊位使用费标准刚刚实施,他还不太了解,但在工作人员介绍后,表示可以接受: “我来办个事,停一个小时差不多就可以走,现在这个价格要比之前咪表便宜。”但到江南东路送人的刘先生表示,实行阶梯消费后自己临时停车要看着点时间:“没什么事就赶紧回来”。
在设有临时泊位的人民北路上,记者看到,仍有很多空余停车位。在蓝宝石大厦上班的陈先生,刚刚在单位附近的临时泊位上停好车辆:“以前这个路段根本找不到车位,前面路段也很少有空位,都要停在司马街。”陈先生还不太清楚泊位使用费标准:“我来单位拿点东西,今天也先停车看看,需要多少钱。”
4月1日15时,记者在越秀区东华东路东湖路至东山大街路段“重点区域”看到,该路段此前设置恢复的9个全天准停泊车位里,清楚标识出路段和停车位编码,并配有贴着缴费流程示意图,但仅停有四辆车。记者在同一路段还发现,有不少准备驶进准停车位的车主,在听完巡查员关于收费新标准的通知后选择离去。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部分车辆在过去已经习惯长时间免费停泊在东华东路这些准停车位上,如今突然知道要收费,一时接受不了。
在临时泊位的收费时段,重点区域3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26元,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有市民表示,费用有些高。为何阶梯收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工作人员介绍,2512个临时泊位实行收费后,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提高道路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引导车主快停快走;对道路停车行为将按照停车时长实行累进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即随着停车时长的增加,收费标准也将逐步递增,通过累进加价来抑制长时停车现象,避免“僵尸车”问题。
为保障停在上述2512个车位上的车辆都可以如实进行停车登记,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除了做好媒体宣传和现场宣传指引外,现场还安排有巡查员或志愿者指引泊位使用人进行具体操作,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完成自主停车、线上缴费。
并且,由巡查员通过泊位现场停放和泊位管理云平台系统(移动终端)对比,使用移动终端对泊位巡查取证,将信息上传泊位管理云平台,做好证据采集工作。对出现欠费或逃费的车辆将依法依规追缴相关费用并处罚。
其中,不按规定缴纳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的根据相关规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把机动车停放者的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每一路段设置至少一位巡查员,实行 “定员定岗”。因各区域的路段数、泊位数、周转率和繁闲时段等都有差异,根据临时泊位具体情况,安排巡查员巡查监管,巡查员及时对车辆出入场信息进行确认和取证,确保每个泊位能有效管理。
如果车主将车辆停在临时泊位,而人没有离开仍在车内,在实行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的临时泊位停车也需缴费。记者获悉,在泊位内停放车辆的,巡查员都会如实巡查取证,车主需按规定缴纳泊位使用费。
如果车主一车占两位,则属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施,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根据使用费标准有关规定,车主需要对其占用或使用的临时泊位缴纳使用费。但如果普通车辆占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属于不按允许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交通法规处以二百元罚款。
线上自助缴费方式:在“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生活号的“自主停车”服务模块进行缴费。
线下支付方式:在生成未缴费记录后24小时内到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公布的业务网点或银行网点现场缴费。
若发现停车时间和支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电话申诉或是在“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生活号“投诉和建议”提交申诉,还可前往收费处业务网点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