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市委组织部委托,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深圳市党建组织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共党员;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名方式: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6)深圳户籍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非深户籍在深工作的,须提供在深一年以上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报名期间,通过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根据笔试成绩,结合招录职位,按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户口本的原件(深圳户籍的)、社保清单(非深户籍的);审核人事档案,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审查政治表现,如有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取足名额。拟聘名单在深圳组工在线天。
1.派遣管理。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市委组织部组织统一培训,统一派驻到产业园区、大型非公企业、重点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等领域从事党建工作,统一考核和管理。
2.工资福利待遇。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业务等级35个档次,结合学历、工作经历、职称等情况确定岗位、等级、档次和相应薪酬,起薪6500元/月(含个人缴交五险一金),18050元/月(含个人缴交五险一金),逐级逐档晋升。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且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准确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解释,联系人,管小姐、李小姐;报名系统咨询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