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所需材料。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结果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详细个人简历(含本人高中以后所有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等内容);
8、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1:3才准予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我校另行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人事处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公示环节。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及广州航海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接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的通知后,应届毕业生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后1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在职人员应在30日内向学校提交入职所需材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的所有信息均将存档备查,在招聘各环节及聘用后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以上是2020年广州航海学院第一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若干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