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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自己干的是炒股的营生其实是帮诈骗分子“洗钱”

导读: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董晓飞)近日,晋城警方获取线索,市区一男子手机号是千里之外的诈骗案涉案嫌疑号,根据线索,警方找到这名男子所在小区的窝点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董晓飞)近日,晋城警方获取线索,市区一男子手机号是千里之外的诈骗案涉案嫌疑号,根据线索,警方找到这名男子所在小区的窝点。

  3月9日,晋城市城区公安分局获取线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沈某被诈骗案中,一涉案嫌疑手机号为晋城市区张某使用。掌握此线索后,民警即刻开展侦查工作。经过缜密调查发现,张某正藏匿于晋城市区某小区,民警立即到该小区进行核查。办案民警进门时,犯罪嫌疑人苗某、张某等正在进行违法操作。

  “被警察抓到时,我一脸蒙,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炒股票也不违法,为什么会被抓呢?”张某接受采访时感到困惑,而其他嫌疑人也表示了不解。

  民警经调查发现,被查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由于学历低,又缺乏技能,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只能依靠四处打零工勉强糊口。嫌疑人牛某表示:“我以前是在娱乐城上班,后来认识了一个人介绍了这份工作,说工资高,就是坐着玩,看着他们转账不出错就好。”包括牛某在内的人丝毫未意识到,所谓的“工作”其实是在帮诈骗分子“洗钱”。

  犯罪嫌疑人张某说:“我当时没有工作,正好一个认识的人说有一份工资高的工作,是炒股,只需要买进卖出,用自己的卡走账,来钱快,只要做得好,还有提成,我就去了。”

  民警了解到,嫌疑人刚工作时,他们外出有人看着,也会随时打电话查问所在位置,吃饭大多是点外卖。每个人都会办理几张银行卡,用于转账。

  经查,苗某(男,23岁)、张某(男,19岁)、刘某(男,21岁)、牛某(女,20岁)等7人在某平台客服的提示下,使用本人多张银行卡通过手机操作进行收款、转账从中非法获利,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3人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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